登录 注册 返回主站
F10资料 推荐产品 炒股必读

安图生物深度研究(一)历史沿革和股权变更情况

  • 作者:A仲达
  • 2024-01-30 15:49:41
  • 分享: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国际上统称IVD(In Vitro Diagnostic)。原理是通过试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反应强度或速度来判断体内物质的性质和数量,用来判断人体的生理状态。

体外诊断行业是保证人类健康的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以及功能基因组学、生物息学和微电子学等学科的发展进步,过去几年诊断技术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近年来,在各种新技术迅速发展以及大部分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逐渐完善的大环境下,体外诊断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医疗市场最活跃并且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公司沿革

(一)1999年9月 郑州绿科成立

1999年9月,李建刚、申庆红、贾超群及张泽银分别以货币出资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设立郑州绿科,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

1999年9月13日,河南中豫审计事务所出具豫审所审验字(99)第30号《企业注册资本审验证明书》,截至1999年9月10日止,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二)2000年11月郑州绿科增资至150万元及股权转让

2000年11月16日,郑州绿科各股东之间签署了《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张泽银将其持有的17.2%股权转让给王英民,申庆红将其持有的4.8%股权转让给王英民,李建刚将其持有的6%股权转让给王英民,李建刚将其持有的8%股权转让给赵森林,申庆红将其持有的2.4%股权转让给贾超群。同日,郑州绿科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增加赵森林、王英民两名新股东,全体股东合计增资50万元,同意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

2000年11月22日,河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郑州绿科新增股东赵森林、王英民的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验字(2000)第018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到位。

(三)2002年8月郑州绿科股权转让

2002年8月16日,郑州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杨华受让王英民持有的公司28%股权,受让李建刚持有的公司14%股权。

2002年4月30日,杨华与王英民、李建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杨华以42万元购买王英民所持郑州绿科的28%股权,以21万元购买李建刚所持郑州绿科的14%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郑州绿科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为

(四)2004年11月郑州绿科股权转让

2004年11月4日,郑州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安图技术受让杨华持有的公司42%股权,受让贾超群持有的公司22.4%股权,受让申庆红持有的公司12.8%股权,受让张泽银持有的公司12.8%股权,受让赵森林持有的公司8%股权;并同意安图技术将从上述股东受让的郑州绿科9%的股权转让给吴学炜, 89%的股权转让给苗拥军;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郑州安图绿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31日,安图技术与贾超群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贾超群持有的郑州绿科11.2%的股权(对应16.8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79.17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26.77万元。2004年9月29日,安图技术与贾超群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贾超群持有的郑州绿科11.2%的股权(对应16.8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64.45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12万元。

2002年12月31日,安图技术与赵森林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赵森林持有的郑州绿科8%的股权(对应12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40.7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74.78万元。

2002年12月31日,安图技术与申庆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申庆红持有的郑州绿科12.8%的股权(对应19.2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78.05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32.45万元。

2003年1月1日,安图技术与杨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杨华持有的郑州绿科42%的股权(对应63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344.66万元相应债权,转让价格为560万元。

2003年1月5日,安图技术与张泽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张泽银持有的郑州绿科6.4%的股权(对应9.6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58.15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85.35万元。2004年6月28日,安图技术与张泽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张泽银持有的郑州绿科6.4%的股权(对应9.6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36.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64万元。

2004年11月3日,安图技术与苗拥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将其所收购的郑州绿科89%的股权转让给苗拥军。

2004年11月3日,安图技术与吴学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将其所收购的郑州绿科9%的股权转让给吴学炜。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股东资金来源、定价依据

(1)关于安图技术收购原股东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前,原股东有意对外转让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安图技术支付给杨华的56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中,500万元由安图技术以现金形式直接向杨华支付,剩余60万元由郑州绿科以货物形式代安图技术向杨华支付。鉴于安图技术现已注销,安图技术当时的股东苗拥军、吴学炜等13人于2013年5月31日将郑州绿科代安图技术支付的60万元货物的货款归还给发行人;除此之外,安图技术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其中贾超群、申庆红、张泽银、赵森林的每元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为2.83元,杨华的每元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为3.42元,杨华与其他股东转让价格有所差异主要是考虑到杨华作为郑州绿科大股东,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做出较大贡献。

(2)关于安图技术将所持郑州绿科股权转让给苗拥军和吴学炜

在进行本次转让时,安图技术为中外合资企业,苗拥军为安图技术实际控制人,吴学炜为安图技术小股东,为了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未登记至安图技术名下,而是直接登记在苗拥军和吴学炜名下;同时,苗拥军、吴学炜分别于2004年11月4日、2004年11月3日与安图技术签署《备忘录》及《授权委托书》,确认苗拥军、吴学炜实际是代安图技术持有郑州绿科股权,相应转让价款亦未支付。苗拥军、吴学炜对此确认没有任何异议。2004年11月5日,郑州绿科出具《声明》,确认此次转让真实有效。

对郑州绿科相应债权的形成原因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发需要较长的周期,郑州绿科创立初期,在短时间内几乎未取得经营收益,但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支出,因此杨华、贾超群、申庆红、张泽银、赵森林等自然人股东陆续向其提供了借款。杨华、贾超群、申庆红、张泽银、赵森林对郑州绿科的相应债权如下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绿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五)2005年4月安图绿科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5年4月20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李建刚将其持有的2%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同意苗拥军将其持有的89%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同意安图技术将其受让的安图绿科2%股权转让给吴学炜。

2004年11月15日,安图技术与李建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受让李建刚持有的安图绿科2%的股权(对应3万元出资额)及其对公司的11.69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20万元。

2005年4月22日,苗拥军与安图技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苗拥军将其持有的89%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2005年4月22日,吴学炜与安图技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安图技术将其持有的2%股权转让给吴学炜。

股权转让的原因、股东资金来源、定价依据

(1)关于安图技术收购李建刚的股权

安图技术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相应价款已支付完毕。

(2)关于安图技术收购苗拥军的股权

本次转让系苗拥军与安图技术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因此安图技术并无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给苗拥军。

(3)关于安图技术将股权转让给吴学炜

安图技术将其受让的李建刚的股权转让给吴学炜,系由于主管工商部门对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有一定上限要求,而由吴学炜代安图技术持有该部分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绿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六)2005年6月 安图绿科增加注册资本

增资的基本情况

2005年5月25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资到2,000万元,并引入新投资人千里马工程与众通商务,增加的1,850万元注册资本中,安图技术认购850万元,千里马工程认购500万元,众通商务认购500万元。

2005年6月15日,河南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安图绿科新增注册资本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金鼎资验(2005)第012号《验资报告》,新增注册资本均已由认购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到位,其中安图技术出资850万元,千里马工程出资500万元,众通商务出资500万元。

股东资金来源、增资原因及定价依据

为了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引入两名投资者千里马工程和众通商务,新增股东千里马工程和众通商务实为代安图工程出资,安图工程用于本次增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千里马工程、众通商务对此确认无异议。

新增股东背景

(1)千里马工程

千里马工程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宋二晓持有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戴灿勇持有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千里马工程的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及配套设备、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2)众通商务

众通商务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吕均衡持有43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7%;张爱珍持有31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3%;赵文军持有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众通商务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汽车配件、装饰配件零售。

上述增资完成后,安图绿科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安图绿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七)2005年12月安图绿科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5年12月18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安图技术将其持有的49.18%股权转让给安图工程。

2005年12月20日,安图技术与安图工程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安图技术将其持有的49.18%股权作价983.50万元转让给安图工程。

同时,由吴学炜代安图技术持有的0.82%股权作价16.50万元一并转让给安图工程,该部分股权仍有吴学炜代为持有。

股权转让的原因、股东资金来源、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时,安图工程为安图绿科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系由于安图技术即将注销,因此将其对外投资单位转让给安图工程;安图工程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参照注册资本原值。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绿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八)2006年12月安图绿科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9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Z&F受让众通商务所持的25%公司股权;千里马工程和吴学炜分别将其持有的25%和0.825%股权转让给安图工程。

2006年12月9日,吴学炜、千里马工程分别与安图工程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吴学炜、千里马工程分别作价16.5万元和500万元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安图工程。

2006年12月9日,众通商务与Z&F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众通商务将其所持安图绿科25%的股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Z&F。

2006年12月9日,安图工程与Z&F签订了设立安图绿科的《合同》及《公司章程》。

2006年11月5日,河南省商务厅出具豫商资管函[2006]41号《关于郑州安图绿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外资并购的情况的函》,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6年12月15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郑经政复[2006]67号文件《关于同意外资并购郑州安图绿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Z&F通过股权并购形式,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安图绿科。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股东资金来源、定价依据

(1)关于Z&F受让众通商务股权

Z&F原持有股权的安图技术拟清算注销,为了保持对苗拥军等人经营的企业的持股权比例,Z&F与安图工程协商一致后受让其持有安图绿科的25%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参照注册资本原值。Z&F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其对安图技术的清算所得的人民币资金。

本次受让众通商务所持的25%股权系外资并购。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于2006年12月15日下发《关于同意外资并购郑州安图绿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郑经政复[2006]67号),同意新西兰Z&F 以对安图技术清算所得5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购买众通商务所持的25%股权,并购后发行人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于2007年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对本次清算资金再投资于发行人的外汇业务进行了核准。

保荐机构认为,Z&F以其对安图技术的清算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受让众通商务所持的25%股权符合外资企业出资规定且符合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了有权限审批机构的批准。因此发行人外资身份及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合法合规。

(2)关于安图工程受让千里马工程持有的股权

本次转让系千里马工程与安图工程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因此安图工程并无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给千里马工程。

(3)关于安图工程受让吴学炜持有的股权

吴学炜所持安图绿科股权原系代安图技术持有,该部分股权在2005年12月与安图技术所持安图绿科股权被一并转让给了安图工程,转为吴学炜代安图工程持有该部分股权。因此,本次转让系解除吴学炜与安图工程的股权代持关系,股权转让款亦未实际支付。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绿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九)2007年12月安图绿科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26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安图工程将其持有的75%公司股权转让给安图实业。

(十)2012年9月安图绿科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2年9月3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安图实业将其持有的0.01%股权转让给启源投资;Z&F将其持有的6%股权转让给裕龙投资。

2012年9月3日,安图实业与启源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9月3日,Z&F与裕龙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9月25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郑经政复[2012]106号文件《关于同意郑州安图绿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股东资金来源、定价依据

安图实业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启源投资系为了满足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需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的要求;启源投资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75元。定价依据为参照安图绿科2012年度预测的盈利状况,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Z&F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裕龙投资系因经营需要,裕龙投资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参照安图绿科2012年度预测的盈利状况,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75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绿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十一)2012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及2015年4月增资

2012年11月13日,安图绿科召开股东会,同意按照中勤万(2012)中勤审字第11384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公司净资产179,929,328.63元为基础,按1:0.88368的比例折成总股本15,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2年11月13日,中勤万出具(2012)中勤验字第11048号《验资报告》,确认全体股东以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公司净资产179,929,328.63元折为注册资本15,900万元,剩余20,929,328.63元作为资本公积。针对本次改制涉及公司股东权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2]第844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2,063,721.19元。2012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股份公司。2012年12月20日,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安图生物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总结可以把前期的安图分为四个阶段

1999-2005年 初始创业阶段,公司经历了李建刚、杨华时代,直到2005年苗拥军收购安图绿科

第二阶段引进千里马工程、众通商务。

第三阶段完成员工持股

第四阶段引进ZF.

(十二)安图工程的历史沿革

1、1998年3月设立

1998年2月24日,博赛研究所与41名博赛研究所的市场部员工及其他部门的骨干员工决定以现金出资80万元设立安图工程,其中博赛研究所出资16.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

1998年3月3日,郑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郑新内验(1998)第001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全部到位。股东出资来源均为股东自有资金。

安图工程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情况为

2、2000年2月增资

2000年2月22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0万元,增资至100万元。

2000年1月1日,河南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鹏验字[2000]第005号《注册资本审验证明书》核验前述出资全部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图工程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3、2002年3月增资

2002年3月4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50万元,增资至150万元。

2002年3月4日,河南德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德宏验字(2002)第001号《验资报告》核验安图工程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5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图工程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4、2004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年9月,博赛研究所与部分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合计52.2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其所持有的安图工程14.5%股权(对应21.75万元出资额),股权比例增加至34.7%;1999年至2004年期间,苗拥军、吴学炜等发行人目前核心团队的自然人通过收购的方式,收购了除白仲虎、马丽丽之外的其他部分自然人所持有安图工程股权,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安图工程61.7%的股权,白仲虎、马丽丽分别持有1.3%和2.3%的股权。

2004年9月2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博赛研究所收购股权情况如下

5、2004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3月,为了集中股权,便于管理层在安图工程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发行人现有管理团队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苗拥军代持。

代持情况如下表

2004年9月,经苗拥军与马丽丽自主协商,苗拥军以8.28万元自有资金收购了马丽丽持有的安图工程2.3%股权。

2004年9月29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苗拥军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64%的股权,博赛研究所为第二大股东,持有34.7%的股权,白仲虎持有1.3%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工程股东及股本结构为

6、2004年12月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时,博赛研究所为华能综合产业公司下属企业。 2004年,根据国家关于深化电力企业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为了加快主辅分离的相关工作,华能集团根据其发展战略的要求,决定逐步退出非电产业。2004年12月,华能综合产业公司组织了对博赛研究所的资产清理工作,并决定将博赛研究所所持安图工程34.7%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

2004年12月18日,河南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图工程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11月30日,安图工程净资产评估值为379.25万元。

2004年12月22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博赛研究所将所持安图工程34.7%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

2004年12月22日,博赛研究所与安图技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安图工程34.7%的股权。同日,博赛研究所出具了《收付款项证明》,确认收到全部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程序,但未严格履行国有产权交易相关程序。从出资设立安图工程直至收购部分自然人所持安图工程股权,博赛研究所为持有安图工程34.7%股权合计投入68.36万元;2004年12月,博赛研究所以120万元价格将其所持安图工程34.7%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2013年5月15日,华能综合产业公司出具确认函,确认博赛研究所合法持有安图工程34.7%股权,确认上述资产转让公开公正、合法有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7、2005年6月增资

2005年6月12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安图工程的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加至1,100万,该部分增资全部由新的投资人安图绿科出资。

2005年6月20日,河南金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鼎资验(2005)第013号《验资报告》核验前述出资全部到位。

本次出资的定价依据为参照注册资本原值,资金来源为2005年安图工程对安图绿科的出资(形式上由千里马工程、众通商务代安图工程对安图绿科的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图工程股东及股本结构为

8、2005年8月股权转让

2005年8月12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白仲虎将所持0.1773%股权转让给苗拥军。2005年8月18日,白仲虎与苗拥军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全部出资额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苗拥军。资金来源为苗拥军自有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白仲虎由于个人原因,自愿对外转让股权,苗拥军自愿受让股权,定价依据为参照注册资本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图工程股东及股本结构为

9、2005年12月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19日,安图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安图技术将所持4.7318%股权转让给苗拥军。

2005年12月20日,安图技术与苗拥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安图工程4.7318%股权以52.05万元价格转让给苗拥军。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安图技术拟停止经营活动并注销,注销前安图技术拟将其持有的安图工程4.7318%股权转让给安图技术现有股东(安图技术当时的股东为Z&F和苗拥军等13人,Z&F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亚循,因此Z&F的权益由张亚循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安图技术现有股东原间接持有的安图工程4.7318%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鉴于安图工程4.7318%股权的最终权益享有人未发生改变,本次转让未支付对价。同时出于集中股权的考虑,14名核心管理层一致决定由苗拥军代其他13人持有该部分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苗拥军代持情况如下表

(十三)安图技术、安图工程、安图实业之间的业务重组

安图技术、安图工程、安图实业及发行人之间的业务重组过程如下

1、1998年3月,博赛研究所及苗拥军等人合资设立安图工程,自安图工程设立至2002年底,安图工程主要以代理销售诊断产品为主。在此阶段,该公司业务规模较小,营业收入年均1,500万元左右。

2、2002年3月,安图工程与苗拥军等人合资设立安图技术,自2002年3月至2004年期间,安图技术的主要业务为酶标仪、洗板机相对应的软件的开发、销售和服务,在此阶段,安图技术的营业收入为年均80万元左右。自2005年起,安图技术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于2006年6月完成注销。

3、2002年底到2003年初,安图技术与郑州绿科的除李建刚之外的其他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原股东均与安图技术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安图技术在签署协议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代理原股东行使一切股东权利。2003年1月11日,杨华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吴学炜为代董事长,行使董事长的相应权力、对企业全权负责。因此,在2003年初,安图技术已经实际控制了郑州绿科。自2003年初起,发行人主要生产乙肝五项、丙肝、艾滋、梅毒等体外诊断产品,安图工程代理销售郑州绿科(后更名为安图绿科)生产的产品。

4、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安图工程逐步退出体外诊断试剂业务,不再代理销售安图绿科的产品。2010年10月,安图工程完成注销。

5、安图实业于2007年设立,设立后初期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还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自2011年6月开始,安图实业将代理销售移交给发行人的子公司安图科技,除执行原已签署的部分合同外(合同于2011年底执行完毕),不再从事具体业务。

(十四)安图实业股权结构

2012年6月4日,为了对安图生物及其子公司的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安图实业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同意新增安图生物及其子公司员工刘军、王则宇等141名自然人为股东,与部分老股东共同增资2,625万元,其中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3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2012年6月,安图实业分别与该等核心员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以及《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该等员工认购安图实业增发的股份,并自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与安图实业或关联单位连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年限总和不低于10年/5年(365天/年);该等员工违反上述服务期限约定的,安图实业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其股权,并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注销该股份。

2012年6月28日,河南鸿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豫鸿会验字(2012)第006号《验资报告》核验上述增资全部到位。上述增资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股东自筹资金。

上述增资完成后,安图实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250万元,股东及股本结构为

(十五)安图的前十大股东

安图前期的股权转让比较复杂,感兴趣的道友可以看下,没有兴趣的直接看2023年三季报的股东情况即可。我们追寻企业发展的历史是明白企业的血脉和根源是什么,对比目前的管理层,目前的股东情况,就会对企业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知道他的传承是什么,创业路上谁都是一路风雨兼程的。


温馨提醒:用户在赢家聊吧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文中出现任何联系方式与本站无关,谨防个人信息,财产资金安全。
点赞1
发表评论
输入昵称或选择经常@的人
聊吧群聊

添加群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时价预警 查看详情>
  • 江恩支撑:52.55
  • 江恩阻力:59.12
  • 时间窗口:2024-05-28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本吧详情
吧 主:

虚位以待

副吧主:

暂无

会 员:

5人关注了该股票

功 能:
知识问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