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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豪董秘!年薪41万元的董秘,拟自费4亿元购买公司股份!
2023年3月3日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飞数据”)的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11.7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何宇亮先生。
3月9日,奥飞数据董秘何宇亮称,此次交易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成长的坚定看好,交易资金除了薪金和股票分红,还包括投资收益,比如一级股权项目获得不错回报,以及亲友借资、贷款等。
3月10日交易所问询《公告》显示,何宇亮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支付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拟分三笔支付。请你公司
(1)核实说明何宇亮受让股份的主要考虑,转让价款的具体资金来源,目前是否已有明确的筹资安排及具体计划,如有,请说明筹资渠道、筹资金额、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比例。
(2)结合何宇亮资金实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履约能力等,说明何宇亮本次股份收购是否与其他相关方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何宇亮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中国网络通集团广东省分公司互联网内容合作经理,杭州敏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朋游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数据部经理,广州朗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呈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磐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索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98 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 34,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 11.7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宇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公告》显示,何宇亮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支付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拟分三笔支付。请你公司
2.昊盟科技前期于 2022 年 7 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 3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60%),以人民币 9.5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何烈军;通过 协议转让方 式将其持 有的奥飞数 据无限售流 通股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60%),以人民币 9.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宋洋洋。何烈军曾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请你公司
(1)结合前次与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身份,说明控股股东昊盟科技短期内多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给关联自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昊盟科技与宋洋洋、何烈军是否有资金往来,如有,请进一步说明资金往来的明细情况、原因及具体用途。
(2)结合昊盟科技自身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核实说明昊盟科技短期内大额转让公司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股份转让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其所作承诺或相关规定的情形。
(3)核实说明昊盟科技与何烈军、宋洋洋是否已履行完毕《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何烈军、宋洋洋是否已依约支付完毕股份转让价款,如是,请向我部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否,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拉抬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公司律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年 3 月 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3 月 10 日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飞数据”)的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11.7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何宇亮先生。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
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昊盟科技的通知,获悉昊盟科技于2023年3月1日与何宇亮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11.70元/股的价格(该交易价格约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转让给何宇亮先生。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昊盟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92,054,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43%;何宇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1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9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昊盟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冯康先生。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四路99号自编A栋608房
法定代表人冯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用代码91440113689328021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09年6月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投资咨询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股东冯康持有昊盟科技90.00%股权,孙彦彬持有昊盟科技10.00%股权
(二)受让方
何宇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经核查,昊盟科技、何宇亮先生均不属于失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何宇亮(受让方)。
(2)转让标的
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 股,占奥飞数据当前总股本的 5.0001%。
(3)股份转让价格以及交易对价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70 元/股,受让方应向转让方合计支付人民币 404,235,000.00 元的股份转让价款。
(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第一笔价款,为 2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80,847,000.00 元。
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 3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第二笔价款,为 5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202,117,500.00 元。
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 9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第三笔价款,为 3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121,270,500.00 元。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1 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受让方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进行深度合作,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本次权益变动亦是转让方基于自身经营发展作出的决定,价款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昊盟科技、何宇亮先生均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关于股份转让和息披露的规定。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昊盟科技与何宇亮先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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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奥飞数据的注册资金是:9.65亿元详情>>
答:每股资本公积金是:1.33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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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详情>>
答:奥飞数据的概念股是:算力租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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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实说明何宇亮受让股份的主要考虑,转让价款的具体资金来源,目前是否已有明确的筹资安排及具体计划,如有,请说明筹资渠道、筹资金额、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比例。
(2)结合何宇亮资金实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履约能力等,说明何宇亮本次股份收购是否与其他相关方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何宇亮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中国网络通集团广东省分公司互联网内容合作经理,杭州敏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朋游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数据部经理,广州朗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呈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磐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索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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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 34,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 11.7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宇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公告》显示,何宇亮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支付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拟分三笔支付。请你公司
(1)核实说明何宇亮受让股份的主要考虑,转让价款的具体资金来源,目前是否已有明确的筹资安排及具体计划,如有,请说明筹资渠道、筹资金额、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比例。
(2)结合何宇亮资金实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履约能力等,说明何宇亮本次股份收购是否与其他相关方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2.昊盟科技前期于 2022 年 7 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 3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60%),以人民币 9.5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何烈军;通过 协议转让方 式将其持 有的奥飞数 据无限售流 通股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60%),以人民币 9.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宋洋洋。何烈军曾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请你公司
(1)结合前次与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身份,说明控股股东昊盟科技短期内多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给关联自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昊盟科技与宋洋洋、何烈军是否有资金往来,如有,请进一步说明资金往来的明细情况、原因及具体用途。
(2)结合昊盟科技自身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核实说明昊盟科技短期内大额转让公司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股份转让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其所作承诺或相关规定的情形。
(3)核实说明昊盟科技与何烈军、宋洋洋是否已履行完毕《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何烈军、宋洋洋是否已依约支付完毕股份转让价款,如是,请向我部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否,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拉抬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公司律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年 3 月 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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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飞数据”)的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11.7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何宇亮先生。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
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昊盟科技的通知,获悉昊盟科技于2023年3月1日与何宇亮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昊盟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奥飞数据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以人民币11.70元/股的价格(该交易价格约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转让给何宇亮先生。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昊盟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92,054,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43%;何宇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1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9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昊盟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冯康先生。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四路99号自编A栋608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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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用代码91440113689328021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09年6月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投资咨询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股东冯康持有昊盟科技90.00%股权,孙彦彬持有昊盟科技10.00%股权
(二)受让方
何宇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经核查,昊盟科技、何宇亮先生均不属于失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何宇亮(受让方)。
(2)转让标的
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550,000 股,占奥飞数据当前总股本的 5.0001%。
(3)股份转让价格以及交易对价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70 元/股,受让方应向转让方合计支付人民币 404,235,000.00 元的股份转让价款。
(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第一笔价款,为 2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80,847,000.00 元。
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 3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第二笔价款,为 5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202,117,500.00 元。
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 9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第三笔价款,为 3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121,270,500.00 元。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1 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受让方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进行深度合作,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本次权益变动亦是转让方基于自身经营发展作出的决定,价款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昊盟科技、何宇亮先生均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关于股份转让和息披露的规定。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昊盟科技与何宇亮先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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