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李
6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经纬恒润(688326)、股吧】(688326.SH)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2年6月15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6%。
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
本次增持实施前,吉英存直接及通过7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71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0%;吉英存直接以及通过7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9,922,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吉英存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吉英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心,以及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增持资金的来源自有资金。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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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李
经纬恒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7916股
6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经纬恒润(688326)、股吧】(688326.SH)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2年6月15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6%。
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
本次增持实施前,吉英存直接及通过7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71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0%;吉英存直接以及通过7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9,922,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吉英存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吉英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心,以及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增持资金的来源自有资金。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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