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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上市募集资金28亿元,3年后拿出募集10亿元做理财,企业上市费用合计1.37亿元...

  • 作者:Jeremy_林
  • 2022-10-10 0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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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 年 10 月 8 日,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56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1,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465.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32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入手机生产基地(重庆)项目、传音智汇园手机测试验证及中试车间建设项目、深圳手机及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项目可行性、必要性经充分论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升公司科研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在上述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中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传音控股科创板上市费用合计1.37亿元,天健审计费2000万元,因著作权华为起诉20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合计 13,734.39 万元

中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承销费10,408.68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费用1,979.25 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613.21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息披露费用 504.72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228.54 万元。

注 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注 2保荐费用 150 万(含税)发行人已支付,故不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手机为核心的智能终端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主要产品为 TECNO、itel 和Infinix 三大品牌手机,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非洲、南亚、东南亚、中东和南美等全球新兴市场国家。基于在新兴市场积累的领先优势,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积极实施多元化战略布局,创立了数码配件品牌 Oraimo,家用电器品牌 Syinix 以及售后服务品牌 Carlcare 等。公司自主研发 HiOS、itelOS 和 XOS 等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围绕 OS 操作系统开发应用商店、游戏平台、广告分发平台以及手机管家等工具类软件。同时公司与网易等多家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公司,积极开发和孵化移动互联网产品,在音乐、游戏、短视频、内容聚合及其他应用领域进行出海战略合作。基于用户流量和数据资源开展的移动互联网业务是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新动力。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若败诉,本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鉴于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29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号(2019)粤 03 民初 3804 号

(二)立案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六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

(四)事实与理由

原告称其是“珍珠极光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原告诉称被告将原告“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被告开发的 HiOS4.1 和 HiOS5.0 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五)诉讼请求

1. 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预置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在包装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立即停止复制、分发、修改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等。

2. 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00 万元。

3. 判令六被告就其侵权事实在其官方网站向原告公开致歉。

4. 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起诉状,公司生产、销售的搭载 HiOS4.1 和 HiOS5.0 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 To Camon 11(CF7)、To Camon 11 Pro(CF8)、 To Pop 2S(RA8)、To Camon i2(ID5a)、 To Camoni2x(ID5b)、 To Camon iAir2+(ID3k)等手机产品及部分手机产品包装涉嫌使用侵权图片,若败诉,本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6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 0.1889%,占公司 2019 年1-6 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 0.1904%。

若经法院判决认定本公司构成侵权,本公司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

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公司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本公司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

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

证券代码: 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3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54,000 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5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特别风险提示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2 年 9 月 20 日

(2)产品起息日2022 年 9 月 2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0 月 22 日

(4)理财本金2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6%~2.7%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2 年 9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2 年 9 月 2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

(4)理财本金19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2.7%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按季度结息)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2 年 9 月 23 日

(2)产品起息日2022 年 10 月 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

(4)理财本金 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2.9%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综上,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30 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 3 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2,099.36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为 54,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8.1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有资金充沛,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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