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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货币当局、监管机构对银行永续债的政策预热和铺垫,中国银行在2019年1月25日成功发行规模为4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为我国银行业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金拉开了序幕。本将为读者详细解读永续债这种新的资本补充工具。 一、什么是银行永续债 银行永续债是指由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的,持债人可定期获得利息,但无法要求发行人偿还本金,通常带有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 理论上,永续债的价格可以表述为息票额/收益率。虽然永续债无固定期限,但其久期却为1+1/收益率,永续债的久期和收益率呈明显反比关系。 对于投资者来说,银行永续债具有用好、久期长的特,加之其无固定期限,期限溢价和流动性溢价导致收益率较高,适合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和寿险公司等买方进行资产配置。 对于发行人银行来说,永续债期限一般设置为X+N的架构,其中X为赎回选择权期。例如一笔3+N的永续债,银行在第3年(或每3年)具有赎回权。银行永续债的偿还优先级在优先股之前,次级资本债、一般债务之后,介于债务和权益之间,所以永续债是一种类权益资本工具,可列为商业银行的一级补充资本。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金压力 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约为13.6%,其中一级资本充足率约为11.2%,两项数据在国际同业中均处于偏低的水平。随着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规则的逐步推行,我国银行业资本金缺乏的现状决定了银行对于补充资本的渴望。下面两个公式可以清晰地展现银行的资本金需求。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总损失吸收能力的计算公式为TLAC充足率=TLAC/风险加权资产(其中TLAC的定义和巴塞尔III银行资本金的定义略有差别,但两者基本可比,限于篇幅此处并不展开。) 目前我国工农中建四大行均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列入三十家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G-SIBs),根据系统性重要程度不同,需要计提至少额外1%的系统性附加资本。随着监管的日趋严格,我国银保监会有可能推广欧美监管当局的现行做法,引入区域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这一概念,这将对邮储、交行和全国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加之针对G-SIBs的TLAC规则的逐步实行,为了满足TLAC规则,未来几年中我国大型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水平应该达到16%-18%,目前各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这一水平均具有一定的缺口。 通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可以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两大方式包括做大分子(总资本)或做小(分母)。但这两种方式目前均具有一定的障碍。 做大分母(总资本)的方式主要有1、 银行利润拨转为未分配利润充当资本金,即银行经营内生造血。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净资本回报率约为14%,假设75%的净利润可作为资本金,为维持目前资本充足率水平,银行每年风险加权资产增幅不应超过10.5%,这个数字也是银行业内生发展的上限。由此可见,在银行业保持扩张的阶段,单纯通过内生造血提高资本充足率难以满足银行的需要。2、 定增、可转债、次级债补充资本金。股票定增、可转债、发行次级债等补充资本工具是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最直接手段,但近年来定增和可转债发行受阻,次级债券无法充当一级资本。此外,TLAC规则规定,银行合格债务工具应达到总损失吸收能力的1/3,因此银行需要新的债务资本工具补充资本。 做小分子(RWA)的方法和限制主要包括1、 运用先进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具体包括用风险使用高级内评法(AIRB),操作性风险使用高级模型法(AMA),市场风险使用内部模型法(IMA)来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目前我国银行业中,四大行和交行、招行用风险使用初级内评法(FIRB),市场风险使用内部模型法(IMA),故这六家大中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全国股份制银行。但模型的建设需要数据的积累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虽然各大型股份制银行已经开始尝试使用高级法计算RWA,但模型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对于新成立中小银行,内部违约数据的缺失和数据年限的不足导致内评模型难以建立。2、 RWA模型、数据优化。RWA模型优化主要集中于PD、LGD、EAD等风险参数的优化,但由于使用高级法的几家银行早已触及监管规定的RWA底线(约为初级法RWA的80%),风险参数优化在监管放松RWA底线要求之前无法奏效。目前RWA优化主要集中在数据的不断精确化(如提高行业录入的精确度)和数据栏位填写的再分类,以期实现RWA的下降。3、 监管要求逐步趋严。巴塞尔委员会、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清算银行对于未来银行业监管的要求趋于严格,且有去模型化的趋势。例如,2020年全球商业银行要停用操作性风险AMA模型法,对公用风险中主权风险敞口和大型公司风险敞口要回归新的权重法,市场风险也要迎来FRTB(交易账户根本审)的洗礼。这些新的监管要求无疑会提高各家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压力。4、 表外资产回表带来的RWA增加。随着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发布,各家商业银行均有表外资产回表的压力。由于前些年所谓“金融创新”的监管套利,表外资产的积累相当可观,这些非合规表外资产的回表会给整个商业银行带来数万亿的新增RWA,进一步稀释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上升压力较大,商业银行亟需新的资本工具来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特别是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并满足TLAC规则的要求。银行永续债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三、货币当局和监管机构对于永续债的支持 各监管机构在我国银行业第一单永续债推出之前已经做了充足的铺垫。具体包括1、 人民银行在2018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推动银行永续债的启动,并且在2019年1月24日宣布设立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允许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使用合格的永续债从央行换入央票,期限则上不超过3年。此外,央行将评级在AA及以上的永续债纳入合格担保品。央行的新政对永续债的发行是重大利好,其意义包括但不限于A、增加永续债的流动性。通过CBS,永续债的投资者可以用永续债互换央票,并使用央票质押进行再融资,且互换期内永续债的收益率归投资者。这一属性将大大增强永续债这一全新资产品种在市场上的流动性,吸引合格投资者投资;B、为永续债提供用背书。经CBS互换后,投资者可将永续债置换为拥有最高用评级的央行票据。AA及以上评级的永续债纳入合格担保品范围,可用于向央行再融资,进一步理顺了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2、 银保监会在2019年1月24日颁布7号令,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有一定规模的、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评级在AA+及以上的银行永续债,为永续债直接圈定了合适的投资者。 四、中国银行发行首单永续债的意义 中国银行于2019年1月25日成功发行400亿元永续债,票面利率4.5%,认购倍数超过2倍。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首单永续债,标杆意义显著。 首先,作为首单永续债的发行机构,中行和央行、监管机构必定进行了全方位的沟通,为银行永续债的条款设置奠定了基础,并为其他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了模板。 其次,借助央行、银保监会的利好政策,首单永续债的成功发行打消了投资者的疑虑,随着后续CBS互换的顺利进行,银行永续债的需求必定会有所扩张。各买方机构在修改IPS(投资政策书)将永续债加入合格投资标的后,永续债发行市场会逐步被盘活。 最后,中国银行发行的400亿永续债,为中行提供了400亿低成本的资本金,进一步降低中行资本金的WACC,并可提高中行资本充足率0.3%左右。 由于我国大型银行满足TLAC的资本缺口初步估计有近2万亿左右,且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普遍不高,这些资本缺口中有一部分须由永续债来承接,预计银行永续债的密集发行窗口期即将来临。 五、永续债补充资本金的进一步思考1、永续债、CBS等金融产品的推行是央行放水的标志么? CBS并不会增加基础货币。虽然将AA评级的永续债纳入合格抵押品,有一定的放水嫌疑,但还是很难将永续债、CBS定义为央行放水的标志。银行永续债的推广将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仍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工具传导的实体,对于货币政策效果的落实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永续债的发行,为商业银行资本不足的现状提供了缓解工具,为商业银行未来的用扩张解决了后顾之忧。综上所述,永续债、CBS等金融产品的目的更像是宽用,而非宽货币。笔者认为,CBS将会成为货币政策的一种微调工具,随着银行永续债市场的成熟,CBS未来将会定额、定频地介入市场,以调节货币政策的传导力度。 2、商业银行互持永续债怎么计量RWA 由于CBS的存在,商业银行互持永续债后,持有他行的永续债可以互换为央票,经过此类操作后,永续债的投资方如何计量RWA将会成为一种问题。笔者认为,虽然CBS可将永续债换为央票,但是互换的特征决定其用风险并没有发生实质转移,所以并不应该按照央票的0%来计算RWA。具体RWA计算中,若永续债记账于银行账户(Banking Book),则权重法的银行应该以250%计算,内评法的银行计算RWA会略低于这个水平。 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小额少数资本投资,合计超出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应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所以商业银行互持永续债的比例不可能超过资本净额的10%。随着永续债后续规章制度的成熟,为避免银行间风险的腾挪,银行间互持永续债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另外需要考虑的是银行使用表外资金投资永续债。银行资本金的本质是用于吸收非预期损失,TLAC的目的是保证进入处置程序的大型银行有必要的吸收损失和资产结构调整能力。两者的功能相近,均是为银行的预期外风险提供缓冲。鉴于此,投资银行资本金的资金的应具有一定的风险偏好。由于发行永续债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实现银行表外资产的回表和银行用风险管理的有序化,所以使用商业银行表外资金购买永续债从任何角度来讲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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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金,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首发于2019年2月7日)
伴随着货币当局、监管机构对银行永续债的政策预热和铺垫,中国银行在2019年1月25日成功发行规模为4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为我国银行业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金拉开了序幕。本将为读者详细解读永续债这种新的资本补充工具。
一、什么是银行永续债
银行永续债是指由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的,持债人可定期获得利息,但无法要求发行人偿还本金,通常带有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
理论上,永续债的价格可以表述为息票额/收益率。虽然永续债无固定期限,但其久期却为1+1/收益率,永续债的久期和收益率呈明显反比关系。
对于投资者来说,银行永续债具有用好、久期长的特,加之其无固定期限,期限溢价和流动性溢价导致收益率较高,适合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和寿险公司等买方进行资产配置。
对于发行人银行来说,永续债期限一般设置为X+N的架构,其中X为赎回选择权期。例如一笔3+N的永续债,银行在第3年(或每3年)具有赎回权。银行永续债的偿还优先级在优先股之前,次级资本债、一般债务之后,介于债务和权益之间,所以永续债是一种类权益资本工具,可列为商业银行的一级补充资本。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金压力
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约为13.6%,其中一级资本充足率约为11.2%,两项数据在国际同业中均处于偏低的水平。随着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规则的逐步推行,我国银行业资本金缺乏的现状决定了银行对于补充资本的渴望。下面两个公式可以清晰地展现银行的资本金需求。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
总损失吸收能力的计算公式为
TLAC充足率=TLAC/风险加权资产
(其中TLAC的定义和巴塞尔III银行资本金的定义略有差别,但两者基本可比,限于篇幅此处并不展开。)
目前我国工农中建四大行均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列入三十家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G-SIBs),根据系统性重要程度不同,需要计提至少额外1%的系统性附加资本。随着监管的日趋严格,我国银保监会有可能推广欧美监管当局的现行做法,引入区域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这一概念,这将对邮储、交行和全国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加之针对G-SIBs的TLAC规则的逐步实行,为了满足TLAC规则,未来几年中我国大型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水平应该达到16%-18%,目前各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这一水平均具有一定的缺口。
通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可以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两大方式包括做大分子(总资本)或做小(分母)。但这两种方式目前均具有一定的障碍。
做大分母(总资本)的方式主要有
1、 银行利润拨转为未分配利润充当资本金,即银行经营内生造血。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净资本回报率约为14%,假设75%的净利润可作为资本金,为维持目前资本充足率水平,银行每年风险加权资产增幅不应超过10.5%,这个数字也是银行业内生发展的上限。由此可见,在银行业保持扩张的阶段,单纯通过内生造血提高资本充足率难以满足银行的需要。
2、 定增、可转债、次级债补充资本金。股票定增、可转债、发行次级债等补充资本工具是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最直接手段,但近年来定增和可转债发行受阻,次级债券无法充当一级资本。此外,TLAC规则规定,银行合格债务工具应达到总损失吸收能力的1/3,因此银行需要新的债务资本工具补充资本。
做小分子(RWA)的方法和限制主要包括
1、 运用先进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具体包括用风险使用高级内评法(AIRB),操作性风险使用高级模型法(AMA),市场风险使用内部模型法(IMA)来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目前我国银行业中,四大行和交行、招行用风险使用初级内评法(FIRB),市场风险使用内部模型法(IMA),故这六家大中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全国股份制银行。但模型的建设需要数据的积累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虽然各大型股份制银行已经开始尝试使用高级法计算RWA,但模型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对于新成立中小银行,内部违约数据的缺失和数据年限的不足导致内评模型难以建立。
2、 RWA模型、数据优化。RWA模型优化主要集中于PD、LGD、EAD等风险参数的优化,但由于使用高级法的几家银行早已触及监管规定的RWA底线(约为初级法RWA的80%),风险参数优化在监管放松RWA底线要求之前无法奏效。目前RWA优化主要集中在数据的不断精确化(如提高行业录入的精确度)和数据栏位填写的再分类,以期实现RWA的下降。
3、 监管要求逐步趋严。巴塞尔委员会、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清算银行对于未来银行业监管的要求趋于严格,且有去模型化的趋势。例如,2020年全球商业银行要停用操作性风险AMA模型法,对公用风险中主权风险敞口和大型公司风险敞口要回归新的权重法,市场风险也要迎来FRTB(交易账户根本审)的洗礼。这些新的监管要求无疑会提高各家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压力。
4、 表外资产回表带来的RWA增加。随着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发布,各家商业银行均有表外资产回表的压力。由于前些年所谓“金融创新”的监管套利,表外资产的积累相当可观,这些非合规表外资产的回表会给整个商业银行带来数万亿的新增RWA,进一步稀释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上升压力较大,商业银行亟需新的资本工具来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特别是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并满足TLAC规则的要求。银行永续债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三、货币当局和监管机构对于永续债的支持
各监管机构在我国银行业第一单永续债推出之前已经做了充足的铺垫。具体包括
1、 人民银行在2018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推动银行永续债的启动,并且在2019年1月24日宣布设立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允许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使用合格的永续债从央行换入央票,期限则上不超过3年。此外,央行将评级在AA及以上的永续债纳入合格担保品。央行的新政对永续债的发行是重大利好,其意义包括但不限于
A、增加永续债的流动性。通过CBS,永续债的投资者可以用永续债互换央票,并使用央票质押进行再融资,且互换期内永续债的收益率归投资者。这一属性将大大增强永续债这一全新资产品种在市场上的流动性,吸引合格投资者投资;
B、为永续债提供用背书。经CBS互换后,投资者可将永续债置换为拥有最高用评级的央行票据。AA及以上评级的永续债纳入合格担保品范围,可用于向央行再融资,进一步理顺了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2、 银保监会在2019年1月24日颁布7号令,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有一定规模的、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评级在AA+及以上的银行永续债,为永续债直接圈定了合适的投资者。
四、中国银行发行首单永续债的意义
中国银行于2019年1月25日成功发行400亿元永续债,票面利率4.5%,认购倍数超过2倍。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首单永续债,标杆意义显著。
首先,作为首单永续债的发行机构,中行和央行、监管机构必定进行了全方位的沟通,为银行永续债的条款设置奠定了基础,并为其他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了模板。
其次,借助央行、银保监会的利好政策,首单永续债的成功发行打消了投资者的疑虑,随着后续CBS互换的顺利进行,银行永续债的需求必定会有所扩张。各买方机构在修改IPS(投资政策书)将永续债加入合格投资标的后,永续债发行市场会逐步被盘活。
最后,中国银行发行的400亿永续债,为中行提供了400亿低成本的资本金,进一步降低中行资本金的WACC,并可提高中行资本充足率0.3%左右。
由于我国大型银行满足TLAC的资本缺口初步估计有近2万亿左右,且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普遍不高,这些资本缺口中有一部分须由永续债来承接,预计银行永续债的密集发行窗口期即将来临。
五、永续债补充资本金的进一步思考
1、永续债、CBS等金融产品的推行是央行放水的标志么?
CBS并不会增加基础货币。虽然将AA评级的永续债纳入合格抵押品,有一定的放水嫌疑,但还是很难将永续债、CBS定义为央行放水的标志。银行永续债的推广将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仍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工具传导的实体,对于货币政策效果的落实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永续债的发行,为商业银行资本不足的现状提供了缓解工具,为商业银行未来的用扩张解决了后顾之忧。综上所述,永续债、CBS等金融产品的目的更像是宽用,而非宽货币。笔者认为,CBS将会成为货币政策的一种微调工具,随着银行永续债市场的成熟,CBS未来将会定额、定频地介入市场,以调节货币政策的传导力度。
2、商业银行互持永续债怎么计量RWA
由于CBS的存在,商业银行互持永续债后,持有他行的永续债可以互换为央票,经过此类操作后,永续债的投资方如何计量RWA将会成为一种问题。笔者认为,虽然CBS可将永续债换为央票,但是互换的特征决定其用风险并没有发生实质转移,所以并不应该按照央票的0%来计算RWA。具体RWA计算中,若永续债记账于银行账户(Banking Book),则权重法的银行应该以250%计算,内评法的银行计算RWA会略低于这个水平。
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小额少数资本投资,合计超出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应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所以商业银行互持永续债的比例不可能超过资本净额的10%。随着永续债后续规章制度的成熟,为避免银行间风险的腾挪,银行间互持永续债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另外需要考虑的是银行使用表外资金投资永续债。银行资本金的本质是用于吸收非预期损失,TLAC的目的是保证进入处置程序的大型银行有必要的吸收损失和资产结构调整能力。两者的功能相近,均是为银行的预期外风险提供缓冲。鉴于此,投资银行资本金的资金的应具有一定的风险偏好。由于发行永续债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实现银行表外资产的回表和银行用风险管理的有序化,所以使用商业银行表外资金购买永续债从任何角度来讲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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