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
本作者沈娟,蒋昭鹏
核心观
1
监管对标货币基金,对理财转型提出更高要求
12月2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对标货币基金进行监管。2018年下半年以来现金管理类理财快速发展,《通知》出台是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公平竞争的里程碑。短期来,《通知》出台或使得理财投资收益降低,增加销售难度,规模增速或将放缓,一定程度影响理财转型推进,但有望呵护银行存款成本。长期来,除保证公平竞争外,使理财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相匹配,利于银行理财专业化机制的建立。推荐【常熟银行(601128)、股吧】、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成都银行。
2
现金管理类理财快速发展,挤压了货基空间
2018年7月20日资管新规补充通知提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概念,规定参照货基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估值。2019年6月末净值型非保本理财余额达7.89万亿元,同比+118%,其中开放式产品6.53万亿元,我们预估现金管理类产品约4-5万亿元。现金管理类理财类似于货币基金,但又没有货基的监管框架,监管宽松使其一定程度挤压了货基空间,2018年末以来货基规模见顶回落,但同时也易于累积风险。《通知》从投资管理、流动性和杠杆管控等多个角度参考货基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设置规则,并设置了截至2020年底的过渡期。以下我们将分析最重要的几影响。
3
认定严格+规模有上限,银行产品创设要求提升
定义方面,现金管理类理财需满足条件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意味着现实中申购赎回周期非每日的产品不再被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无法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导致的净值波动放大预计加大销售难度。规模方面,银行摊余成本法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不超过理财规模的30%,理财子公司不超过其风险准备金的200倍,均按月末值考核。4-5万亿元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对应理财规模的18%~23%,尚未达到30%的上限。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不可无限制增长,监管约束下增速或将显著放缓,同时为银行创设多样化的净值型产品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4
收益率或将走低,或有利于缓和存款成本
投资范围方面,与货币基金基本一致,包括四类资产,其中债券投资要求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流动性与杠杆方面,设置了投资集中度限制、投资者集中度和底层资产挂钩、杠杆上限为120%,还有投资组合期限规定(平均剩余期限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240天)等。此前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收益率高于货币基金,主要因是可投资期限较长的债券,也可拉长久期提升收益率。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和货币基金只能公平竞争,二者收益率有望收敛。现金管理类理财收益率下降,另一方面也使得银行存款,尤其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吸引力提升,利于缓和存款成本压力。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超预期,资产质量恶化超预期。
报告正
研究员
沈娟 大金融首席
执业证书编号S0570514040002
陶圣禹,CFA 非银研究员
执业证书编号S0570518050002
蒋昭鹏 银行研究员
执业证书编号S0570118030059
王可 非银研究员
执业证书编号S0570119090008
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本公众平台不是华泰证券研究所官方订阅平台。相关观或息请以华泰证券官方公众平台为准。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公众号内容仅面向华泰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公众号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并非华泰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请取消关注本公众号,不再订阅、接收或使用本公众号中的内容。因本公众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谅解!本公众号旨在沟通研究息,交流研究经验,华泰证券不因任何订阅本公众号的行为而将订阅者视为华泰证券的客户。
本公众号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摘编自已经发布的研究报告的,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如需了解详细内容,请具体参见华泰证券所发布的完整版报告。
本公众号内容基于作者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息编制,但作者对该等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市场走势作确定性判断。本公众号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发布当日的观和判断。在不同时期,华泰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公众号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众号中的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订阅人不应单独依靠本订阅号中的息而取代自身独立的判断,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普通投资者若使用本资料,有可能会因缺乏解读服务而对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造成投资损失。对依据或者使用本公众号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华泰证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众号版权仅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众号发布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如因侵权行为给华泰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华泰证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91320000704041011J。
分享: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虚位以待
暂无
29人关注了该股票
长期未登录发言
吧主违规操作
色情、反动
其他
*投诉理由
答:华泰证券公司 2023-12-31 财务报详情>>
答:华泰证券的注册资金是:90.29亿元详情>>
答:华泰证券的概念股是:MSCI、融资详情>>
答:2023-08-10详情>>
答:以公司总股本903031.0532万股为详情>>
燃料乙醇概念大涨2.64%,溢多利以涨幅20.0%领涨燃料乙醇概念
维生素涨价概念逆势走强,突破极反通道强势通道线
干细胞概念逆势上涨,概念龙头股北大医药涨幅10.06%领涨
带头大哥
【华泰金融沈娟团队】提升理财转型要求,缓和存款压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新规征求意见稿解析【...
本作者沈娟,蒋昭鹏
核心观
1
监管对标货币基金,对理财转型提出更高要求
12月2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对标货币基金进行监管。2018年下半年以来现金管理类理财快速发展,《通知》出台是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公平竞争的里程碑。短期来,《通知》出台或使得理财投资收益降低,增加销售难度,规模增速或将放缓,一定程度影响理财转型推进,但有望呵护银行存款成本。长期来,除保证公平竞争外,使理财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相匹配,利于银行理财专业化机制的建立。推荐【常熟银行(601128)、股吧】、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成都银行。
2
现金管理类理财快速发展,挤压了货基空间
2018年7月20日资管新规补充通知提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概念,规定参照货基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估值。2019年6月末净值型非保本理财余额达7.89万亿元,同比+118%,其中开放式产品6.53万亿元,我们预估现金管理类产品约4-5万亿元。现金管理类理财类似于货币基金,但又没有货基的监管框架,监管宽松使其一定程度挤压了货基空间,2018年末以来货基规模见顶回落,但同时也易于累积风险。《通知》从投资管理、流动性和杠杆管控等多个角度参考货基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设置规则,并设置了截至2020年底的过渡期。以下我们将分析最重要的几影响。
3
认定严格+规模有上限,银行产品创设要求提升
定义方面,现金管理类理财需满足条件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意味着现实中申购赎回周期非每日的产品不再被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无法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导致的净值波动放大预计加大销售难度。规模方面,银行摊余成本法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不超过理财规模的30%,理财子公司不超过其风险准备金的200倍,均按月末值考核。4-5万亿元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对应理财规模的18%~23%,尚未达到30%的上限。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不可无限制增长,监管约束下增速或将显著放缓,同时为银行创设多样化的净值型产品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4
收益率或将走低,或有利于缓和存款成本
投资范围方面,与货币基金基本一致,包括四类资产,其中债券投资要求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流动性与杠杆方面,设置了投资集中度限制、投资者集中度和底层资产挂钩、杠杆上限为120%,还有投资组合期限规定(平均剩余期限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240天)等。此前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收益率高于货币基金,主要因是可投资期限较长的债券,也可拉长久期提升收益率。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和货币基金只能公平竞争,二者收益率有望收敛。现金管理类理财收益率下降,另一方面也使得银行存款,尤其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吸引力提升,利于缓和存款成本压力。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超预期,资产质量恶化超预期。
报告正
研究员
沈娟 大金融首席
执业证书编号S0570514040002
陶圣禹,CFA 非银研究员
执业证书编号S0570518050002
蒋昭鹏 银行研究员
执业证书编号S0570118030059
王可 非银研究员
执业证书编号S0570119090008
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本公众平台不是华泰证券研究所官方订阅平台。相关观或息请以华泰证券官方公众平台为准。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公众号内容仅面向华泰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公众号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并非华泰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请取消关注本公众号,不再订阅、接收或使用本公众号中的内容。因本公众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谅解!本公众号旨在沟通研究息,交流研究经验,华泰证券不因任何订阅本公众号的行为而将订阅者视为华泰证券的客户。
本公众号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摘编自已经发布的研究报告的,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如需了解详细内容,请具体参见华泰证券所发布的完整版报告。
本公众号内容基于作者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息编制,但作者对该等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市场走势作确定性判断。本公众号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发布当日的观和判断。在不同时期,华泰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公众号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众号中的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订阅人不应单独依靠本订阅号中的息而取代自身独立的判断,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普通投资者若使用本资料,有可能会因缺乏解读服务而对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造成投资损失。对依据或者使用本公众号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华泰证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众号版权仅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众号发布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如因侵权行为给华泰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华泰证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91320000704041011J。
分享:
相关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