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丨ST锐电公布,2020年4月8日,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丹锐佳”)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水电”或“总承包商”)分别签订《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一期5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二期5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将志丹锐佳持有的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一期和二期项目委托给江西水电,江西水电将承担上述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并对安全、质量、工期、工程成本、机组性能等负全面责任。其中一期合同总价为4.41亿元(人民币,下同),二期合同总价为4.396亿元,总计为8.81亿元。
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畴,有利于加快公司已核准风电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将会增加公司持有的风电场数目,项目并网发电后公司将享有电费收费权益。
4月8日丨ST锐电公布,2020年4月8日,集团下属全资项目公司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丹公司”或“买方”或“债务人”)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商”或“卖方”或“债权人”)分别签订《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一期5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二期5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总计8.81亿元。
为加快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100MW项目建设的融资进度,协助总承包商获得融资,促进项目建设,经与总承包商、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保理”或“乙方”或者“质权人”)协商一致,拟由志丹公司与总承包商、国核保理签订两份《国内商业保理合同》(分别基于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由总承包商开履约保函以保理形式获得国核保理首批总计1.35亿元项目建设融资款。同时,公司为国核保理1.35亿元债权的实现提供增信担保,即买方(债务人)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买方(债务人)母公司陕西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买方(债务人)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的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100MW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均质押给国核保理,上述质押标的持有人分别与国核保理签订相应的质押合同。
此次质押事项,是公司为协助EPC总承包商获取项目建设融资而提供的一项增信担保行为,将加快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100MW项目建设融资进度,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答:数据未公布或收集整理中详情>>
答:2014-12-3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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