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土地属性为烟台工业园装置预留用地, 在 MMA 装置界区东侧空地,厂址范围不压矿、不压物,也不属于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无机场和重要的军事设施,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政策。厂址选择在厂区南部预留 EO 区块界区内, EO 区块包括 EO 装置、 EOD 装置、 HEMA 装置及第八循环水站,其中 EO 装置占地 27200m2 , EOD 装置界区占地约 50500m2 , HEMA 装置占地约 4620m2 ,第八循环水站占地约 34350m2 。 EO 区块西侧为 MMA 装置区,东侧为乙烯公辅设施区,北侧为服务设施区及高位水池,南侧隔园区南路及围墙为市政太路。总平面布置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充分考虑防火、防爆、卫生、安全、环保等有关规范要求,确保生产及人身安全;遵循全厂总体规划,装置区力求集中紧凑、美观大方,节约用地,降低能耗,方便管理,同时为运输、施工、检修等创造有利条件,保证工艺流程合理,避免流程迂回往复,使管网线路短捷。
本项目装置规模为 17 万吨 / 年环氧乙烷衍生物( 15 万吨 / 年 EOD 、 2 万吨 / 年 HEMA ),辅助生产设施包括 1# 料罐组、 2# 料罐组、产品罐组、产品包装及仓库、东区南部装卸站(扩建)、东区中央控制室(扩容)。公用工程设施包括 EO 区域机柜间、 EO 区域变配电所、 EO 区域初期雨水池、第八循环水站(扩建)等。
墨未满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万吨/年环氧乙烷衍环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 “ 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万吨 / 年环氧乙烷衍生物( EOD 、 HEMA )项目 ” 的有关息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万吨 / 年环氧乙烷衍生物( EOD 、 HEMA )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 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东区
建设内容: 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华化学 ”)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万华化学 主要从事异氰酸酯、多元醇等聚氨酯全系列产品、丙烯酸及酯等石化产品、水性涂料等功能性材料、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MDI 制造商之一,欧洲最大的 TDI 供应商。。 万华化学 目前拥有 36 万吨 / 年的丙烯酸及酯的装置,公司 MMA 一期 5 万吨也将于 2018 年投产,具有充足的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产品,环氧乙烷依托 聚氨酯产业链一体化-乙烯项目 ,甲基丙烯酸羟乙酯( HEMA )装置、 乙氧基化产品(EOD)装置 可利用公司自产的料,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解决方案,大大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目前国内缺少高档 HEMA 供应商,而汽车涂料和工业涂料等下游产业发展迅速,需求旺盛,产品售价较高,盈利空间较大。 万华化学 开发高端 HEMA 产品,可以打破跨国企业对高端应用领域的垄断,提高产品自给率,助力中国汽车工业和涂料行业的发展。 万华化学 于 2017 年 8 月进行了 HEMA 工业化项目的内部立项,新建 2 万吨 / 年 HEMA 装置,是最佳路线和解决方案。
在环氧乙烷下游市场中,EOD(乙氧基化产品)(包括减水剂大单体、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聚乙二醇等)占据了约70%市场份额, 万华化学 利用聚氨酯产业链一体化-乙烯项目生产的环氧乙烷,发展环氧乙烷下游产业,夯实差异化、定制化、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业平台,新建乙氧基化装置是最佳路线和解决方案。
本项目土地属性为烟台工业园装置预留用地, 在 MMA 装置界区东侧空地,厂址范围不压矿、不压物,也不属于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无机场和重要的军事设施,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政策。厂址选择在厂区南部预留 EO 区块界区内, EO 区块包括 EO 装置、 EOD 装置、 HEMA 装置及第八循环水站,其中 EO 装置占地 27200m2 , EOD 装置界区占地约 50500m2 , HEMA 装置占地约 4620m2 ,第八循环水站占地约 34350m2 。 EO 区块西侧为 MMA 装置区,东侧为乙烯公辅设施区,北侧为服务设施区及高位水池,南侧隔园区南路及围墙为市政太路。总平面布置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充分考虑防火、防爆、卫生、安全、环保等有关规范要求,确保生产及人身安全;遵循全厂总体规划,装置区力求集中紧凑、美观大方,节约用地,降低能耗,方便管理,同时为运输、施工、检修等创造有利条件,保证工艺流程合理,避免流程迂回往复,使管网线路短捷。
本项目装置规模为 17 万吨 / 年环氧乙烷衍生物( 15 万吨 / 年 EOD 、 2 万吨 / 年 HEMA ),辅助生产设施包括 1# 料罐组、 2# 料罐组、产品罐组、产品包装及仓库、东区南部装卸站(扩建)、东区中央控制室(扩容)。公用工程设施包括 EO 区域机柜间、 EO 区域变配电所、 EO 区域初期雨水池、第八循环水站(扩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环境经济损益性分析、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污染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规划相容性,提出环保措施,开展公众参与等。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编制单位名称:山东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圣冉
( 1 )对该项目选址的态度
( 2 )该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 3 )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六、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请在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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