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建投”)的通知,获悉邯郸建投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目前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1.272亿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建投持有公司1.59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3%;此次解除质押股份1.272亿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9.90%,占公司总股本的23.91%;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3月17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景涛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98.06万股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占其所持股份的3.49%,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3月12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海汇金”)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于近日签署了《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就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的相关事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合作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工程规模:暂定7180个机柜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乙方负责本项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建设及其配套的外市电、消防、土建、装修、暖通、UPS配电、机电、智能化等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内容)。项目暂估总金额8.5亿元(人民币大写:捌亿伍仟万元整),项目最终合同金额以项目正式合同金额为准。注:乙方不负责高压配电方案及送电。
项目施工总括范围:包括室外钢结构及土建工程、室内钢结构及土建工程、消防工程、外电工程、ECC精装修、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电照及防雷接地工程、弱电工程、园区围墙、园区配套、园区管井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UPS系统设备供应(包含UPS、蓄电池、电池开关柜)等内容,具体以正式合同为准。
此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事项的具体约定和实施需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并经公司审议程序批准后方可执行,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如后续双方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签署正式合同,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前海汇金在数据中心建设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提升,也将对汇金股份未来在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业务布局上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月9日丨汇金股份公布,截止2020年3月9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6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40.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1月13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景涛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购回解除质押业务,解除质押556.7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83%,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1月6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拟向彭建文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北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德”)16%股权。交易价格为6565.20万元。
2018年12月19日,,彭建文已向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二笔股权支付款950万元,彭建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北辰德60.97%股权,公司持有北辰德39%股权;同时北辰德董事会已完成董事改选,彭建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实际控制北辰德;自2018年12月起,北辰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彭建文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近日,公司向彭建文发出解除对本次转让标的股权质押的通知。根据《协议书》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完成。
1月3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王冰持有公司156.88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49%。王冰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约39.22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37%。
12月27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鑫汇金、孙景涛、鲍喜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19年12月27日,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64.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12月20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鑫汇金的通知,获悉鑫汇金已将其所持4300万股质押给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占其所持股份的84.44%。
截至公告日,鑫汇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74.0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9%;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196.28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
12月17日丨汇金股份公布,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王建军、王岐、王瑜、张彦芝、祁恩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约797.08万元的价格收购王建军、王岐、王瑜、张彦芝持有的河北德兰尼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德兰尼特”)35%股权;以约273.29万元的价格收购祁恩亦持有的德兰尼特12%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德兰尼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北德兰尼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次收购德兰尼特少数股东股权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德兰尼特的管控力度,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此次收购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德兰尼特的持股比例由 53%增加至100%,德兰尼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此次交易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2月17日丨汇金股份公布,河北汇金科技有限公司(“汇金科技”或“标的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2019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河北汇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6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河北云深科技有限公司(“云深科技”或“交易对方”)转让公司所持汇金科技51%的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金科技股权。
河北汇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节能设备、环保设备、家用空调调节器、光伏设备的研发、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仪器仪表、液力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治理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电力销售;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投资咨询(金融、期货、证券、保险、教育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董事会制定的聚焦核心资产、核心业务、净现金流,逐步退出非核心业务的经营指导规划,转让持有的河北汇金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由此将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金融机具—金融科技—金融服务产业链”升级战略,加快推进公司整体业务由传统金融机具向金融科技、金融服务升级。
通过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管理资源、资金投入、业务资源对核心业务的聚焦支持;同时有利于加快对公司非主营业务板块对外投资现金回收,增加公司的运营资金。此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此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交易。同时,此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交易完成后,汇金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预计整体影响合并报表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金额增加约为60万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2月13日丨汇金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原一致行动人孙景涛、鲍喜波、刘锋的通知,上述原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2月13日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三方于2009年12月3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同时,孙景涛、鲍喜波及石家庄鑫汇金科技有限公司(“鑫汇金”)于2019年12月13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公告日,孙景涛、鲍喜波、刘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59.4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通过持有鑫汇金股份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2.2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7%
孙景涛直接持有公司5.45%的股份,鲍喜波直接持有公司3.31%的股份,鑫汇金直接持有公司9.5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53.0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其中,孙景涛任公司董事职务,孙景涛持有鑫汇金63%的股权,鲍喜波持有鑫汇金37%的股权。
此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及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对公司的独立经营无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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