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丨阳光电源公布,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充电桩业务和氢能业务相关内容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修订后: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5月20日丨阳光电源公布,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三峡阳光(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峡阳光”)的15%股权转让给刘磊。双方以资产评估机构对三峡阳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三峡阳光1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
三峡阳光(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清洁能源领域内的股权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峡阳光由公司联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双方在新能源、储能与智能电网、氢能源上下游产业链的重点环节和关联领域的深度协同。为提升三峡阳光核心竞争力,优化股权结构,公司拟将持有的三峡阳光15%股权转让给三峡阳光董事长刘磊。刘磊持有三峡阳光15%股权后的一年内,计划将所持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三峡阳光管理团队共同组建的员工持股平台;同时,该员工持股平台将跟投基金所投项目。通过上述计划,可进一步完善三峡阳光的市场化激励机制,增进团队与出资人的利益一致。
5月12日丨阳光电源发布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1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72%。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14日。
5月12日丨阳光电源发布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7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01%。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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