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丨恒泰艾普公布,2019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恒泰艾普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川油设计”或“乙方”)和荆州东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奥能源”或“甲方”)共同签订了《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东奥能源为发包方,川油设计为承包方,合同暂定金额为6.5亿人民币,分两期执行,第一期总包主要是可研、环评、安评、勘察、设计费、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等,总包暂定价3亿元(含税);第二期总包暂定价3.5亿元(含税)。合同期限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方开出的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2019年12月18日,恒泰艾普集团公司收到川油设计发出的通知函:因为监利县政府立项调整原因,东奥能源与川油设计关于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暂时无法继续进行,要求停止相关工作。
《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川油设计未对该合同确认过收入,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任何影响。原监利项目总承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2月18日丨恒泰艾普公布,2019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恒泰艾普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川油设计”或“乙方”)和荆州东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奥能源”或“甲方”)共同签订了《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东奥能源为发包方,川油设计为承包方,合同暂定金额为6.5亿人民币,分两期执行,第一期总包主要是可研、环评、安评、勘察、设计费、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等,总包暂定价3亿元(含税);第二期总包暂定价3.5亿元(含税)。合同期限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方开出的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近日,川油设计收到东奥能源向其发出的关于解除《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通知函:因为监利县政府立项调整原因,东奥能源与川油设计关于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暂时无法继续进行。
川油设计在收到通知函后,正积极和东奥能源进行沟通协调,将审慎的与其讨论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川油设计未对该合同确认过收入。如果该合同终止执行,对公司当期损益将不构成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1月27日丨恒泰艾普公布,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专业能力,实现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与东方富华(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华基金”)签署《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公司拟与富华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暂定名,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产业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出资2亿元。
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在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战略合作伙伴的专业投资团队和经验,抓住并购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协助公司实现产业链整合目标,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投资收益。
此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产业并购基金主要投资的方向为油服行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工业智能等产业相关领域,此次公司参与基金的投资可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在实现产业协同效应的同时也能获得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
11月27日丨恒泰艾普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且于2019年5月13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2019年度的审计聘任。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11月27日丨恒泰艾普公布,围绕恒泰艾普的整体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夯实清洁能源业务发展产业链。公司与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廊坊财信投资”)以及海盛弘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盛弘源”)共同签署《关于成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廊坊财信投资是经廊坊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授权代行政府引导基金职能。三方拟共同发起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暂定名,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产业并购基金”)。产业并购基金投向为廊坊市域内的环境保护、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并购基金首期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恒泰艾普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的50%。
产业并购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廊坊市域内的环境保护、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等领域,公司参与基金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夯实清洁能源业务发展产业链,有利于充分利用合作伙伴在其自身领域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整合产业优质资源以实现资本和经营的高效有机整合,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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