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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胆英雄》没有对大众出售份额?小心联合出品骗局?

  • 作者:五谷杂粮
  • 2019-07-25 2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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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一定要和第一出品方签订合同,否认其他渠道参与基本都是骗局。不懂联系小刘。
2012年星爷控股的影业公司制作了魔幻大片《西游降魔篇》,出品方【华谊兄弟(300027)股吧】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由于卖相好,预期收益高,星爷与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口头约定如果影片票房收入超过5亿元,华谊将给予周星驰公司一定比例的票房分红。并且星爷一方称双方通过往来邮件确认的方式达成了《补充协议二》。最终《西游降魔篇》票房收入为12.48亿元,按照双方约定,被告华谊兄弟尚有人民币8610万元未向星爷支付。

华谊兄弟方面首先认可《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但拒绝认可《补充协议二》的成立,因为双方虽确实曾洽商过《补充协议二》,但由于各种因,双方最终并未实际签署该协议,并且提供当时双方往来的12封邮件,这12封电子邮件也充分证实确有商议但最终未达成纸质协议,所以《补充协议二》未成立、不生效。而且,华谊方面称及时是成立的合同,《补充协议二》中所述的票房分红也应是华谊公司取得的票房收入的分红,而不是市场上该影片全部票房总收入的分红。

投资电影是一门技术活,从星爷的案件中我们学到了什么呢?

合同!签署正式的合同才是投资电影的基础工作,星爷说的再好,王中军再有誉,也抵不过一直得见摸得着的合同,人心会变,合同白纸黑字不会变,更何况是普通投资人,撇开明星光环,朋友情谊等,我们广大普通电影投资人更要擦亮眼睛合同,拿到合同才是法治社会的权益保障!

票房分账怎么算?作为投资人更要会算账,比如《西游降魔篇》上映后,首先国家要拿走5%的电影专项基金、3.3%的营业税,这个是固定的,第二部是给院线和影院,人家上映你的电影,提供电影院和技术支持收走的钱自然是这个电影项目“收入-费用=利润”中的费用,这一部分大概有50%左右,具体多少都是有明合同规定的,有些电影为了排片率上映时间等可能会给稍高一的比例,不过一般也不会超过55%,这样剩下的42%才是投资人的利润,从这个利润中分出来的比例才是投资人的分红

小刘参与电影投资这几年也积累了一些圈内人脉,很多电影都可以了解到,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小刘,不要盲目的去投资,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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