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0月V
2022年5月18日,鸿合科技发布《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年5月18日为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数量489.3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08元/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股权激励体现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特别是核心领导层的稳定,加大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公告显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2024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2.6亿元和3.38亿元。
本次激励计划旨在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②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在 2022 年授予,则等待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 2023 年授予,则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各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提示上述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操作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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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鸿合科技的子公司有:7个,分别是:详情>>
答:鸿合科技上市时间为:2019-05-23详情>>
答:鸿合科技所属板块是 上游行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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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0月V
鸿合科技加大股权激励对象,促进团队建设助力公司发展
2022年5月18日,鸿合科技发布《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年5月18日为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数量489.3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08元/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股权激励体现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特别是核心领导层的稳定,加大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公告显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2024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2.6亿元和3.38亿元。
本次激励计划旨在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②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在 2022 年授予,则等待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 2023 年授予,则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各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提示上述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操作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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