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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跑钠电储能!广州地方国资1.7亿巧收35亿普路通股份控制权

  • 作者:校长林
  • 2024-03-28 07: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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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公告,广州绿色投资收购了普路通股份控制权,广州市花都区国资局成为普路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合力推进光伏+新型储能+钠电池产业链在广州花都落地。

普路通股份主业为供应链管理,转型十分迫切,自2022年出现上市以来首次净利亏损后,2023年2月份果断斥资6000万合资钠电池储能公司,塑造公司新增长曲线。然后又于9月份不惜出让控股权引入地方国资、打开市场,加速发展光伏+新型储能+钠电池的产业链落地。而地方国资则收购普路通股份5%股权+表决权和提案权放弃+不谋求控制权承诺、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从而持有普路通股份15.66%表决权、实现对普路通股份的控制权收购,并给上市公司注入区域储能业务市场机会。

由于钠离子电池成本正在加速下降,未来两年是钠离子电池布局的较佳窗口期。据测算,预计2025年国内钠电池需求有望达到32.9GWh,对应市场空间约203.7亿元;预计2027年国内需求有望达到137.3GWh,对应市场空间约824亿元,2023-2027年CAGR为141.3%。

此次交易设计可谓精巧广州市花都区国资只花了1.7亿的投资,就拿到了市值35亿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民企上市公司+国资+新能源初创企业,一起合力加速抢跑钠电池新型储能产业。

目 录

I.交易设计亮点:+资本+战新业务

II.三份协议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战略合作

III.大股东表决权放弃的期限与情势变更约定

IV.普路通股份出让控制权换取加速转型

I.国资促进民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资本+业务

这宗国资、民营上市公司实控人合作交易的特点

(1)国资出资很少,只花了1.7亿;国资收购了原实控人的股权很少,只有5%,刚好够拿到董事会的提案权和否决权,拥有经营层面的实际影响力,其它股东通过承诺不谋求控制权、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和大股东表决权委托,从而让国资拿到15.66%的表决权,成为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即国资低成本、小股份拿到上市公司控制权;

(2)而民营上市公司原实控人依然是财产权第一大股东,基于第一大财产权建立起针对原实控人在经营管理层面勤勉尽责的制度保障和利益约束;

(3)地方国资通过与上市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向上市公司注入地方业务需求/新能源储能订单,从业务层面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4)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地方国资在公司市值层面达成利益一致,有机会共享市值成长;

(5)国资可以视情况,通过定增等操作,轻松把股权降低到5%以下,具有择机获利退出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29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7341亿元转让价格较2023年9月12日收盘价9.04元/股溢价2.20%,较交易宣布前20交易日均价为8.15元/股溢价13.99%,普路通股份总体估值为34.68亿元。2022年普路通股份净利润亏损8462万,出现上市以来首次净利亏损,亏损8462万,2023年全年净利亏损将超过2022年。按照2012-2021年均净利6759万元来测算,PE为51.32倍。PS2.31倍,PB为2.52倍。

II.三份协议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战略合作

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持有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都投资),智都投资100%持有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绿色投资)。

陈书智,普路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年9月12 日,普路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与绿色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放弃协议》,陈书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8,665,903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给绿色投资,并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后所持公司剩余的45,483,66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8%)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同时,自然人股东张云女士(持有公司 6.93%的股份)、赵野先生(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承诺两人之间或与第三方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绿色投资,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 日,普路通股份与智都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优化股权合作、产业投资、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智都投资为普路通股份在以“光伏+储能+钠电池”为主要路线的新能源业务体系长期战略发展布局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为普路通股份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推动清洁能源事业前进,有利于促进广州市花都区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能源高质量发展空间。

III.大股东表决权放弃的期限与情势变更约定

本协议约定的乙方(陈书智)弃权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弃权期限截至上市公司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改选【甲方(智都投资)提名的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之日起的24个月。

如乙方减持(对弃权股份进行处分)、弃权股份因被执行等司法程序不再为乙方所有,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乙方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终止,乙方对相应股份放弃表决权行为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但该情况下其他弃权股份的弃权及期限等不受影响。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或《股份转让协议》履行情况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协议即终止,甲方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在上述弃权期限届满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乙方的弃权期限,双方另 行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并完成息披露。

IV.普路通股份出让控制权换取加速转型

普路通股份成立于2005年,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主营业务涉及ICT领域的B2B供应链管理、医疗器械领域的B2B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市政基建等,于2015年6月上市。上市首日股价41元。上市后过了一年,净利开始挡不住地下滑,直到2022年出现净利亏损。

自从上市以来,ROE计划没有停止过下滑。

在此情景下,从2022年起,普路通股份管理层逐步重整及规划了原有业务版块,对传统供应链管理业务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同时发展以储能、光伏、钠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体系,由专注于供应链方案设计与优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延展至一体化的新能源生态系统解决方案商。

2023年2月27日,普路通股份公告,斥资6000万与广东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钠壹新能源)设立合资企业深圳市普钠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普钠时代),普路通股份持合资企业股份60%,开始进军钠离子电池。

广东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钠壹新能源)为业内资深人士创立,致力于钠离子电池研发与应用。团队拥有十年以上电 池行业从业经历,多数来自 CATL/ATL、华为等行业头部企业,涵盖钠离子电池设备工艺、 生产工艺、电芯产品开发等技术以及钠电池核心材料的研发生产,具有较深厚的研发能力、多体系的核心技术储备以及钠离子电池大规模生产的管控能力。

合资时,钠壹新能源完成初代钠离子电池样品生产及综合性能测试,并将尽快启动生产线建设,具体规划包括2023年实现中试线设计产能100MWh,并在中试成功、电芯性能体系固化的基础之上投产第一期设计产能1GWh 的钠离子电池量产线,2024年电池量产线设计产能拟逐步扩张至 3GWh。2023年息披露,普钠时代在盐城已经建成了300MWh钠离子电池产线。

2023年9月,第一生产基地盐城普钠时代与研发中心面积超2万5千平方米,总投资超3亿元,圆柱钠电池日产能30万只,主要产品为倍率型和容量型18650/26700/32140圆柱电池。

2024年2月26日,江西萍乡普钠时代钠电池产业化项目公示,包括建设2条钠电池生产线,打造钠电池生产基地,总投资5亿元。

2024年2月27日,普路通股份披露普钠时代2023年实现了钠离子电池18650等型号电芯首代的成功研发与销售,但目前国内尚未大规模开始应用。

此次与广州花都国资合作,不惜在未来2年时间内出让控制权,意味着要在未来两年期间,即截至2026年3月,达成一定规模的产能、销售和应用。

而广州花都国资,在提供区域储能市场合作机会的同时,并通过持有普路通股份5%股份,有望在资本市场获得投资回报。

在市场与产品策略上,普路通股份实施国内外差异路线,即国内进行储能产品研发与销售、储能电站投资等,海外则以储能系统集成业务为主。

签约、审批与交割

2023 年 9 月 12 日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与绿色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放弃协议》,陈书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8,665,9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给绿色投资,并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后所持公司剩余的 45,483,66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8%)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同时,自然人股东张云女士(持有公司 6.93%的股份)、赵野先生(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承诺两人之间或与第三方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绿色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收到绿色投资的通知,其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729号)。

2024 年 1 月 30 日

公司收到绿色投资的通知,其已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东省绿色投资公司受让深圳普路通5%股份并取得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穗国资函〔2024〕11 号)。

2024 年 2 月 9 日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4〕第 28 号)。

2024 年 3 月 26 日

公司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4年3月25 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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