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丨海洋王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会许可【2019】2861号),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9年11月29日举行的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并购重组委认为,标的资产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呼和浩特亮化工程项目相关资产债务剥离等信息披露不充分,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此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28日丨海洋王公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6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召开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审核。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公布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11月25日丨海洋王公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6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召开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出具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的承诺函》。
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日申请股票停牌,并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出具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昨(9)日晚间,海洋王发布公告宣布拟以2.7亿元收购明之辉51%股权,确立公司在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告显示,海洋王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朱恺、童莉和莱盟建设持有的明之辉5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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