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丨海洋王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93亿元,同比下降2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2.9万元,同比下降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6.93万元,同比下降66.72%;基本每股收益0.0187元。
4月2日丨海洋王公布,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朱恺发行1414.18万股股份、向童莉发行310.33万股股份、向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89.88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1月20日丨海洋王公布,2020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杨志杰、黄修乾、潘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20日,此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董事兼轮值总裁杨志杰、董事黄修乾及监事兼监事会主席潘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月7日丨海洋王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朱恺、童莉和莱盟建设持有的明之辉51%股权,交易金额为约2.71亿元,其中交易对价的75.00%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5.00%以现金方式支付。
此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566.00万元,用于支付此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6783.0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并用于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5600.00万元。此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优先支付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资金用于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工程施工、设计、维保业务及装饰装修工程业务。标的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行业领先的照明工程施工能力和设计能力,已取得我国照明工程行业和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四项资质。
标的公司专注于市政照明工程、地产照明工程和文旅景观照明工程等照明工程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近年来工程业绩极为显著,承揽了国内众多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参与深圳、青岛、长沙、长春、重庆等国内许多省市地方政府大型市政工程项目;为国内许多著名地产商及企业集团提供照明工程服务,如万达集团、华润置地、绿景地产、绿地控股集团等;并积极开拓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业绩承诺方以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拟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孰低进行承诺,分别为6100万元、6400万元、65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9亿元(“承诺净利润”,扣除因实行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对净利润指标的影响)。若此次交易未能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顺延,承诺净利润将根据业绩承诺期间的变更作相应调整。
12月25日丨海洋王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会许可【2019】2861号),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9年11月29日举行的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并购重组委认为,标的资产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呼和浩特亮化工程项目相关资产债务剥离等信息披露不充分,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此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28日丨海洋王公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6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召开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审核。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公布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11月25日丨海洋王公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6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召开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出具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的承诺函》。
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日申请股票停牌,并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出具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昨(9)日晚间,海洋王发布公告宣布拟以2.7亿元收购明之辉51%股权,确立公司在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告显示,海洋王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朱恺、童莉和莱盟建设持有的明之辉5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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