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丨东华科技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此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45,311,440股,按此计算,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3,593,432股(含本数)。
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化三院以及战略投资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化三院拟出资认购股份的金额约人民币9308.47万元;陕煤集团拟出资认购股份的金额约人民币8.38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9.3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1.3亿元用于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1.7亿元用于芜湖“JADE玉”EPC项目,约6.3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4月16日丨东华科技公布,公司2020年4月15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了兰州市天然气输配工程(调峰储气供气站)项目。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为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263亿元。
该项目位于兰州市皋兰县九和镇,占地面积约198亩,计划新建储气库一座,主要内容为新建2座30000m³的LNG双金属壁储罐,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调度楼和生产辅助设施等。
3月30日丨东华科技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45.18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亿元,同比增长19.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亿元,同比增长18.52%;基本每股收益0.33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化学工程、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工程、运营等实业和商业保理等现代服务业。其中:工程业务系为国内外项目建设提供工程咨询、设计、施工与工程总承包等服务;运营等实业系开展污水处理、固(危)废处置等运营管理业务;现代服务业系提供商业保理金融服务。
1月15日丨东华科技公布,2020年1月15日,公司与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亚鑫科技”或“发包人”)在山西省清徐县签订的《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新材料循环项目焦炉气制30万吨/年甲醇联产合成氨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该总承包合同在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合同标的系公司作为承包人,负责该总承包合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及发包人人员培训、并协助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合同装置验收的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即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该总承包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含税总价共计约8.06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约16个月(即合同装置机械竣工)。
总承包合同项目系精细化工及新材料循环项目焦炉气制30万吨/年甲醇联产合成氨工程,主要建设30万吨/年甲醇、6.8万吨/年合成氨;建设地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精细化工园内。
该总承包合同总价为约8.06亿元人民币,履行期限预计约16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98%。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20、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1月14日丨东华科技公布,2020年1月13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联营体与埃及磷酸盐工业及化肥公司(El Wady for Phosphate Industries &Fertilizers“WAPHCO”)签署的《埃及阿布塔磷酸厂项目总承包合同》完成盖章用印。
总承包项目合同以美元、欧元及埃及镑三个币种计价,合同总金额折合约8.48亿美元,合同标的系中国建筑、瓮福集团对外联营体作为总承包商,负责合同项目硫酸、磷酸、公用工程等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建设工期为30个月,生产、调试及性能考核期为6个月。
鉴于埃及业主WAPHCO就埃及阿布塔磷酸厂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测试、试运行、质保等工作选择承包商,公司与中国建筑、瓮福集团三方自愿通过内部联营体的形式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投标及执行中标后的项目实施工作,2019年8月28日,三方签订《埃及阿布塔磷酸厂项目内部联营体协议》(“联营体协议”)。《联营体协议》约定,以中国建筑、瓮福集团的名义组成外部联营体承包商,公司作为分包商。在内部联营体中,公司占业主合同金额的20%。项目中标后,三方将成立管理委员会,协调和管理三方履行其在协议下的义务。
上述总承包合同项目系建设一个50万吨/年磷酸生产装置,包括配套160万吨/年硫酸装置及相应的公用工程、余热回收装置等;建设地位于埃及西南部新河谷省阿布塔地区。工作范围:项目项下各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工期:建设工期为30个月,生产、调试及性能考核期为6个月。
该项目合同总金额折合约8.48亿美元(含联合体),公司占业主合同金额的比例为20%,合同金额约为1.696亿美元,按总承包合同签署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1.89亿,总履约期为36个月,年均合同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82%;该项目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20-2022等年度的财务状况将产生影响。
12月5日丨东华科技公布,2019年12月5日,公司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夷”)作为联营体承包商(“承包商”),与业主方FYI资源有限公司(“FYI公司”)及寰球钾盐公司(“GPC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的《老挝钾肥项目地上加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经各方盖章后正式生效。框架协议由第三方九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见证。
该框架协议约定业主方委托承包商承担FYI/GPC公司老挝120万吨/年钾肥项目地上加工工程(Package2)(“该项目”)FEED(前端工程设计)及设计、采购、施工(EPC)工作。框架协议项目前端设计(FEED)暂定价格为800万美元,按协议签署日的汇率6.9947元/美元计(下同),折合人民币约0.56亿元,公司占100%;EPC总承包合同暂定价格为8.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2.25亿元,其中:中国武夷份额占51%,即31.75亿元,公司占49%,即30.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5年。
该框架协议约定,该项目包括选矿装置、加工装置、造粒和仓储装置及取水装置和其他公用工程、生活设施等。地下采矿工程(Package1)将由其他独立的承包商来完成,但其所需的公用工程部分由Package2承包商统一完成。框架协议条款仅针对由承包商承担的地上加工工程建设(Package2)。
公司负责Package2的前端工程设计(FEED)等工作;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总体实施策划、项目管理、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并提供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与装置性能考核期间的技术支持。承包商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将在总承包合同中具体界定。
该框架协议前端设计(FEED)暂定价格折合人民币约0.56亿元,公司占100%;总承包合同暂定价格折合人民币约62.25亿元,公司占49%,即30.50亿元。两项合计为31.06亿元,协议有效期为5年,年均合同额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40%。
该框架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拓展老挝等国家的工程市场,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业务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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