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丨宝塔实业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00万元-22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074.18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02元-0.03元。受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公司毛利下降,利润相应减少。
3月31日丨宝塔实业公布,截至公告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占文减持公司股份2万股,减持均价3.3元/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姚占文之配偶减持公司股份2.16万股,减持均价4.61元/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郝彭之配偶未减持公司股票。
1月20日丨宝塔实业公布,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4亿元至3.3亿元,上年度亏损9819.44万元。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营业绩亏损、商誉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其他。
12月23日丨宝塔实业公布,近期,有媒体报道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19)宁01执301号的《执行裁定书》中提及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即将进入破产程序的事项。
经宝塔石化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截至目前,银川市两级人民法院未收到针对宝塔石化的破产申请。宝塔石化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11月19日丨宝塔实业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收到执行裁定书,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因与无锡市明鑫数控磨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财产保全,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银行账户,涉及金额约65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涉诉资金量不大,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事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月19日丨宝塔实业公布,公司与黑龙江景宏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和2019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及《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2019-062)。
经公司积极协调,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与黑龙江景宏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到影响。
11月8日丨宝塔实业公布,公司财务总监姚占文持有公司股份15.2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于2019年11月7日卖出公司股票2万股,交易均价3.30元/股,违反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规定。
姚占文于2019年5月14日买入了公司股票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成交价为3.32元/股,成交金额为66,400元。于2019年11月7日卖出公司股票2万股,交易均价3.30元/股,成交金额为66,000元。
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短线交易期间,姚占文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为-400元,鉴于此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负,公司董事会未予以收回。
经公司与姚占文确认,此次短线交易中的股票卖出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其已深刻认识到此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向公司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
答:宝塔实业所属板块是 上游行业...详情>>
答:宝塔实业的子公司有:4个,分别...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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