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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托状告福建福晟集团等,案由系借款合同纠纷

  • 作者:略略略
  • 2022-01-10 14: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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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1月10日,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法院公告-裁判文书公告。

  该案案号为(2020)京03民初504号,上诉人/原告为北方国际托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福州福之家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漳州鸿业同创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潘伟明,陈伟红,向岩,案由系借款合同纠纷,刊登日期为2022年01月09日。

  据悉,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金定胜,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公司大股东为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00%。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由潘伟明、陈伟红分别持股90%、10%。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企业55家,房地产类18家,包括厦门晟瑞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据企查查显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497起,作为被告的467起;共250个风险关系对象;共236条裁判文书,案件总金额56109.44万元;共3条被执行人息;共34条终本案件;共31条被限制高消费息;共213条股权冻结息。

  另悉,北方国际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韩立新,注册资本为100099.887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资金托、动产托、不动产托。公司大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3263%。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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