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丨石大胜华公布,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公司垦利分公司(乙方)与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原料油(气)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向乙方委托加工轻质原料油、重质原料油、甲醇及工业气等原料,涉及乙方公司生物燃料装置、丙烯装置、混合芳烃精制装置,装置加工处理设计能力总量为30万吨/年;双方约定原料油加工费261.59元/吨(不含税),其中外采工业气加工费296.82元/吨(不含税),乙方按其实际原料油加工收率向甲方交割产品,主要涉及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丙烯、石油化工气等产品。协议同时约定了原料油及产品质量、风险承担、HSE(健康、安全、环保)、双方责任与义务、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
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石油炼化为主的化工企业,位于东营市河口区,一次加工能力400万吨,主要销售产品:车用汽油(VI)、节能清洁汽油(VI)、车用柴油(VI)、订制汽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沥青、丙烯、丙烷、液化气、石油焦、苯、芳烃、硫磺等。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利用国家能源政策逐步放开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整合国内外产业优势资源,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原油供应、加工、分销至零售终端的产业链条,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明显,公司运营状况良好。
公司与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进行委托加工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是为盘活公司油气业务的资产,降低资金占用费用,实现油气业务的减亏增效。
4月20日丨石大胜华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营业收入8.71亿元,同比减少2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71.33万元,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1.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950.00万元,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1.33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09元。
4月14日丨石大胜华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71万元,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1.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950万元,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1.33亿元。
亏损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碳酸酯系列产品装置平均降30%-50%生产负荷;因受市场影响,20万吨/年生物燃料装置暂时停工;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MTBE系列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净增加2,899万元。
4月9日丨石大胜华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46.43亿元,同比减少1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亿元,同比增长5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4亿元,同比增长45.82%;基本每股收益1.52元。期内销售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物燃料装置停工。
期内,碳酸二甲酯系列生产量459,665.53吨,其中包括对外采购量为2,238.93吨,碳酸二甲酯系列销售量462,944.17吨,其中包括装置自用量185,384.19吨;甲基叔丁基醚系列生产量223,917.96吨,其中包括对外采购量为14,313.29吨,甲基叔丁基醚系列销售量222,574.23吨,其中包括装置自用量11,198.41吨;气体系列生产量97,998.31吨,其中包括对外采购量67,639.36吨,气体系列销售量96,132.03吨,其中包括装置自用量3,552.35吨;混合芳烃系列外采量23,091.32吨,销售量21,016.90吨。
3月26日丨石大胜华公布,2020年3月24日,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集团”)、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石大控股向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分别转让152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各占石大胜华股本总额的7.50%),股份转让价格均为32.27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石大控股持有石大胜华5718.4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2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鉴于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合并计算,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合计持股比例将达到石大胜华总股本的15%,持股数量及比例超过石大控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月18日丨石大胜华公布,公司控股股东石大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3040.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公开征集期自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3月18日。
公开征集期内,石大控股共收到2个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分别为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个意向受让方均已在公开征集期内交付2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并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后续,石大控股将对意向受让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目前意向受让方是否能通过石大控股对其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的评审尚存在不确定性;石大控股尚未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确定受让方,石大控股与确定的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石大控股的上级国资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是否能够获得石大控股的上级国资部门的批准及何时获得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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