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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家族生意”再曝光 实控人林立堪称隐形富豪

  • 作者:小时候
  • 2020-01-08 14: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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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林证券(002945.SZ)的一纸公告令其“家族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再次曝光,同时引出的还有其实控人旗下庞大的商业帝国版图。

  1月3日晚,华林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七大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这七大违规行为直指公司内控合规性,其中包括“总经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职外,还担任了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

  天眼显示,华林证券实际控制人林立除在3家公司担任法人之外,还在6家公司担任高管,实际控制公司更超过了80家。由林立控股99.67%的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立业集团)经营涉及电力、高科技、房地产、物资供销、息咨询、计算机软件、通产品等十余个门类,注册资本达30亿元。

早在2007年胡润百富榜上,林立就以140亿元的身价排在了第41位。

“家族生意”屡遭质疑

事实上,这并不是监管机构首次关注华林证券的公司治理结构。

  华林证券于2019年1月17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在已上市的40余家券商中,华林证券“家族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都是一个神奇的存在。

  2019年11月12日晚,华林证券发布的调整公司高管人员公告称,聘任朱瑾为总经理,聘任关晓斌为财务总监。

  而在此之前,华林证券实控人林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其妻潘宁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钟纳与林立则系表兄弟关系。

  同时,从股权结构上,根据华林证券2019年三季报,其前三大股东立业集团、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怡景食品)、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希格玛)分别持股64.46%、17.96%、7.59%。怡景食品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则胜同时在华林证券任监事,而希格玛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正是钟纳。从历史上,立业集团也曾是怡景食品和希格玛的股东,在2002年8月才正式退出。

  对此,华林证券也在其IPO招股书中披露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并称“林立先生任本公司的董事长,其夫人潘宁女士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立夫妇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其中包括提名及选举董事和监事、 决定经营战略和投资机会、决定股利分配、变更募集投资资金用途及审议任何重大事项(如兼并、收购或投资)有关的机会。虽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性安排减少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能,但是仍然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人事、经营及财务决策等进行不当干预从而损害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如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

  早在2019年5月,深交所就曾向华林证券发送问询函,其中提到“请说明近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的因、对你公司正常经营是否产生影响,请自并说明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各项职务的情况,能否确保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能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相关工作。”

  当时,华林证券刚刚进行了频繁的高管人员调整,其中包括林立由董事长职务变更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以及新任命了首席风险官和3名副总裁职位。

  华林证券在对问询函的回复中表示,人员变动主要系董事会换届所致,公司人员变化并未对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监管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同时称林立已辞去立业集团董事长,更加专注于华林证券的经营决策工作。

  2019年9月,上海监管局又发布了关于对卢己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卢己为在担任华林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同时控股或参股多家公司,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等问题。

  依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最多可以在证券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其后,华林证券又进行过多次高管人员调整,但这显然并没有打消监管层的疑虑。

财技高超造就隐形富豪

  华林证券披露的高管息显示,林立1963年5月出生,曾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担任不同职务,并于1995年4月创立立业集团并担任董事长职位。林立还曾于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谓是身跨金融、实业两界的实力人物。

  立业集团一直是林立旗下的旗舰企业,天眼显示,其前身名为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成立20多年来已历经90余次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从最初的1000万元已增至目前的30亿元,公司股东和经营范围也经过了多次变化。

  立业集团旗下控股公司主要有从事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海丰立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深圳市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以及注册资本为1 亿元的深圳市融通供应链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的立业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等。

  此外,林立还间接持有华林证券、平安保险、广东发展银行、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关于林立的发家史,网上也有颇多传闻。例如其2003年如何从地方国资部门手中收购了江门证券(华林证券前身)以及如何取得的平安保险股权等等。传闻或已不可考,但从华林证券上市以来披露的一系列息中也足见林立的资本运作能力。

  2019年5月,上市不足4个月的华林证券就急忙抛出了一份股权转让计划,华林证券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立业集团持有的4.8922% 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本次收购拟采用现金方式,标的金额约为11.5亿元。

  华林证券表示,如果收购完成,将有利于华林创新未来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有效协同,提升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直投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条线的资源整合。

  但是,此笔股权转让却引来了深交所的问询函,监管层要求华林证券对股权受让情况作出说明。华林证券随后回复称,由于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本次交易将不再推进。

  而在此前不久,立业集团还曾计划发行20亿元债券,承销商就是华林证券。立业集团在发行件中表示,此次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0亿元用于偿还“15立业债”。“15立业债”到期日为2020年12月7日,未偿本金余额为19.9996亿元。

  对此,上交所在3月22日发布的反馈意见显示,立业集团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逐年增加,且非经营性占款比例较大,需就此做出进一步披露;此外,需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对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财务分析及相关申请件进行更新。

  根据立业集团发布的公告,其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3.23亿元、49.05亿元、45.65亿元和43.19亿元,整体下降明显。

其后,根据上交所披露的息,此发债项目已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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