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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新年报涉造假被“非标” 遭会计师事务所、独董多方质疑

  • 作者:不应该呀
  • 2019-05-05 1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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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 4月30日,ST康得新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实现营收为91.50亿元,同比下降2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亿元,同比下降88.66%;扣非净利润为2.90亿元,同比下滑87.94%。

康得新

年报还披露,ST康得新2018年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22,818.32万元,对存货计提495.54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据悉,ST康得新股票于4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5月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康得新”变更为“*ST康得”;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值得关注的是,ST康得新发布2018年年报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年报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杨光裕、张述华及陈东三位独董对年报发表异议声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

1、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月20日康得新公司公告:在证券监管部门调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日止,康得新公司管理层无法准确认定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我们也无法获取与上述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对康得新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公司大额销售退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康得新公司在对2018年度经营活动进行自的过程中,对公司账面已确认的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销售退回账务处理,对此我们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也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无法判断该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司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披露的恰当性

康得新公司2018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人民币153.16亿元。对其中122.10亿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虽然我们实施了检、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是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也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予以确认,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公司上述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4、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下列款项的交易实质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所述,于2018年6月开始,康得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签订一系列委托采购设备协议,用于1.02亿先进高分子功能膜项目及裸眼3D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光电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人民币21.74亿元的设备采购预付款。截至本报告日止,我们未收到赛鼎宁波的回函,康得新公司也尚未收到上述各项采购材料及裸眼3D模组设备,康得新管理层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以说明预付赛鼎宁波款项的交易实质,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的确认、计量及列报是否准确、恰当。

5、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人民币6,093,542,800.07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228,183,245.06元,其中公司对预计无法偿还的除关联方以外的部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813,635,617.82元;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用情况,包括了解客户资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亦未能提供上述剩余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充分证据。我们在审计中实施了包括函证、访谈、复核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做出调整。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所述,康得新公司2018年末对存货计提了495,535,870.47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康得新公司未能对其中456,964,125.85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如销售价格、预计的销售费用等。导致我们无法执行重新计算的验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该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账面价值人民币4,227,669,966.67元,该类金融资产占康得新资产总额的12.34%。截至本报告日止,管理层未能提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报告,我们无法对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量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无法确认康得新公司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的准确性和披露的完整性。

8、商誉减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4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商誉账面值人民币59,085,939.44元,康得新公司2018年末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1,555,849.91元;由于公司未能提供该项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依据,我们无法判断康得新公司期末商誉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9、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及十四、2所述,康得新公司因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诉讼,截至本报告日止,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其对康得新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0、其他事项

由于康得新公司董事会无法保证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后附的康得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独董提出十大质疑

1、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月20日康得新公司公告:在证券监管部门调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日止,康得新公司管理层无法准确认定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我们也无法获取与上述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对康得新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公司大额销售退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康得新公司在对2018年度经营活动进行自的过程中,对公司账面已确认的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销售退回账务处理,对此我们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也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无法判断该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司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披露的恰当性

康得新公司2018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人民币153.16亿元。对其中122.10亿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虽然我们实施了检、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是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也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予以确认,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公司上述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4、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下列款项的交易实质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所述,于2018年6月开始,康得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6.160,0.05,0.82%)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签订一系列委托采购设备协议,用于1.02亿先进高分子功能膜项目及裸眼3D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光电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人民币21.74亿元的设备采购预付款。截至本报告日止,我们未收到赛鼎宁波的回函,康得新公司也尚未收到上述各项采购材料及裸眼3D模组设备,康得新管理层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以说明预付赛鼎宁波款项的交易实质,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的确认、计量及列报是否准确、恰当。

5、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人民币6,093,542,800.07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228,183,245.06元,其中公司对预计无法偿还的除关联方以外的部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813,635,617.82元;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用情况,包括了解客户资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亦未能提供上述剩余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充分证据。我们在审计中实施了包括函证、访谈、复核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做出调整。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所述,康得新公司2018年末对存货计提了495,535,870.47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康得新公司未能对其中456,964,125.85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如销售价格、预计的销售费用等。导致我们无法执行重新计算的验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该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账面价值人民币4,227,669,966.67元,该类金融资产占康得新资产总额的12.34%。截至本报告日止,管理层未能提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报告,我们无法对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量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无法确认康得新公司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的准确性和披露的完整性。

8、商誉减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4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商誉账面值人民币59,085,939.44元,康得新公司2018年末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1,555,849.91元;由于公司未能提供该项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依据,我们无法判断康得新公司期末商誉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9、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及十四、2所述,康得新公司因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诉讼,截至本报告日止,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其对康得新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0、其他事项

由于康得新公司董事会无法保证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后附的康得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此外,《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都因反对票太多,未被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日,ST康得新发布2019年一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比下降84.87%;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3.06亿元,同比下降142.77%。(校对/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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