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丨天富能源公布,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190号),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取得上述无异议函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动此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成本等多方面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未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自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8日)实施此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到期自动失效。
答:天富能源公司 2024-03-31 财务...详情>>
答:天富能源的概念股是:丝绸之路...详情>>
用户在聊吧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股票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4-2023 郑州亨瑞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371-65350319 豫ICP备05016962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 B2-202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