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丨海正药业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770号)。
根据《无异议函》,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此次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司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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