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y_liu912
告日期:2018-09-05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600115)、股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一八年八月 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8月25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71号)的批复,经公司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如需)及/或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经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4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对象、认购股数及金额进行细化与明确,具体为: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603885)、股吧】、均瑶集团及/或其指定子公司和结构调整基金”细化与明确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均瑶集团及/或其指定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0,000,000股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细化与明确为“均瑶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10,958,904股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上海吉道航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589,041,096股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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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东航上市时间为:1997-11-05详情>>
当天券商板块行业早盘高开2.76%收出大阳线,近3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7.88亿元
量子计算概念大幅拉升大涨6.37%,黄金时间周期线显示今天是时间窗
金融科技概念股涨幅排行榜,浩丰科技涨幅20.06%,财富趋势涨幅20.0%
期货概念今日大幅上涨4.41%,浙商证券、方正证券等多股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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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5:东方航空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PDF
告日期:2018-09-05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600115)、股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一八年八月
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8月25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71号)的批复,经公司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如需)及/或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经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4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对象、认购股数及金额进行细化与明确,具体为: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603885)、股吧】、均瑶集团及/或其指定子公司和结构调整基金”细化与明确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均瑶集团及/或其指定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0,000,000股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细化与明确为“均瑶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10,958,904股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上海吉道航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589,041,096股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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