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文2014
2023年6月16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泉为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19年4月23日至2022年8月28日期间买入泉为科技(原国立科技,300716)股票,并在2022年8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23年6月16日前买入泉为科技(原国立科技,300716)股票,并在2023年6月16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符合以上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并于2017年11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环保、再生高分子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29日,泉为科技(300716)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对2019年、2020年二甲苯业务重新进行梳理和检查,发现交易中公司未充分控制货物,获取资料无法证实实物交割情况,未取得、承担或转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当期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规定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对2019年和2020年定期报告中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022年10月25日,泉为科技(300716)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中指出,泉为科技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更新后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因二甲苯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规定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对2019年原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二甲苯业务修正为按照净额法核算,并分别调减2019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的营业收入139.06万元、209.01万元、26,407.2万元、56,909.32万元,调减营业收入占公司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0.24%、30.28%、21.87%。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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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0-07-03详情>>
答:泉为科技所属板块是 上游行业:详情>>
答:泉为科技的子公司有:17个,分别是详情>>
答:低碳、环保、再生高分子材料及高详情>>
答:泉为科技公司 2024-03-31 财务报详情>>
中船系概念逆势上涨,中国船舶以涨幅5.01%领涨中船系概念
游艇概念逆势走强,概念龙头股中国船舶涨幅5.01%领涨
目前船舶行业大幅上涨5.99%收出穿头破脚大阳线,目前处于上涨趋势
柔性直流输电概念逆势上涨,概念龙头股保变电气涨幅9.94%领涨
小文文2014
涉嫌披违法违规,泉为科技(300716)被立案调查
2023年6月16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泉为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19年4月23日至2022年8月28日期间买入泉为科技(原国立科技,300716)股票,并在2022年8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23年6月16日前买入泉为科技(原国立科技,300716)股票,并在2023年6月16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符合以上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并于2017年11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环保、再生高分子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29日,泉为科技(300716)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对2019年、2020年二甲苯业务重新进行梳理和检查,发现交易中公司未充分控制货物,获取资料无法证实实物交割情况,未取得、承担或转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当期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规定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对2019年和2020年定期报告中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022年10月25日,泉为科技(300716)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中指出,泉为科技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更新后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因二甲苯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规定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对2019年原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二甲苯业务修正为按照净额法核算,并分别调减2019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的营业收入139.06万元、209.01万元、26,407.2万元、56,909.32万元,调减营业收入占公司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0.24%、30.28%、21.87%。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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