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mchaserQS
告日期:2018-09-28
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30035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李平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14号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李平: 你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拟于2017年10月23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018年9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称,李平于2018年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2,126,800股,增持资金24,306,342元。由于相关融资增持监管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筹措增持资金,李平申请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上述终止增持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李平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说明,并于10月9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 1、李平出具增持计划时,是否就增持资金来源及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如否,请说明增持计划的披露是否审慎、合规,是否存在通过发布增持计划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于2018年1月份发布,实际控制人9月份才申请终止增持计划。请 补充说明上述间隔期间,实际控制人就保证增持计划的履行所做的工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得知增持计划无法履行的具体时,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你公司及李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同时,提醒你公司和李平: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9月28日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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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东土科技公司 2021-03-31 财务报详情>>
答:http://www.kyland.com.cn 详情>>
答: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2000年3月详情>>
答:2019-06-04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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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3:东土科技关注函PDF
告日期:2018-09-28
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30035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李平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14号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李平:
你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拟于2017年10月23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018年9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称,李平于2018年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2,126,800股,增持资金24,306,342元。由于相关融资增持监管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筹措增持资金,李平申请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上述终止增持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李平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说明,并于10月9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
1、李平出具增持计划时,是否就增持资金来源及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如否,请说明增持计划的披露是否审慎、合规,是否存在通过发布增持计划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于2018年1月份发布,实际控制人9月份才申请终止增持计划。请
补充说明上述间隔期间,实际控制人就保证增持计划的履行所做的工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得知增持计划无法履行的具体时,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你公司及李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同时,提醒你公司和李平: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9月28日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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