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丨华灿光电公布,为提高全资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蓝晶”)资金使用效率,云南蓝晶将向玉溪红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村镇银行”)申请开展贷款业务,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红塔村镇银行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额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向红塔村镇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提供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相关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2月27日丨华灿光电公布,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迅”)函告,获悉浙江华迅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此次质押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
12月20日丨华灿光电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迅”)函告,获悉浙江华迅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质押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21%;解除质押663.93万股。
12月17日丨华灿光电公布,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迅”)函告,获悉浙江华迅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此次质押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
12月13日丨华灿光电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迅”)函告,获悉浙江华迅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221.31万股。
12月11日丨华灿光电公布,公司于2019月12日0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85号)(“《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落实。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且需要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12月1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不晚于2019年12月13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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