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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002698,股吧) 公告编号:2018-03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永洁女士、蔡志宏先生、王春钢先生、王昊成先生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告知函》。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交易计划,现就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蔡志宏、刘美霞、贾冬梅、邓明承、王昊成、成志锋十人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十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备注 邓喜军 68,870,908 10.10% 张玉春 58,464,238 8.58% 王永洁 58,140,019 8.53% 王春钢 47,396,031 6.95% 蔡志宏 8,978,000 1.32% 王永洁之子 刘美霞 7,093,000 1.04% 张玉春配偶 贾冬梅 5,887,032 0.86% 邓喜军配偶 邓明承 1,616,800 0.24% 邓喜军之子 王昊成 1,500,000 0.22% 王春钢之子 成志锋 500,000 0.07% 王春钢配偶 合计 258,446,028 37.91%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二、本次转让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方与受让方: 转让方一:王永洁,受让方一:蔡志宏,二人系母子关系; 转让方二:王春钢,受让方二:王昊成,二人系父子关系。 2、拟转让股份数量: 王永洁拟转让给蔡志宏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含); 王春钢拟转让给王昊成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含)。 3、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4、转让原因:家庭内部资产配置。 5、转让期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5日。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永洁曾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在其配偶蔡鹤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之日,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受让方对本次购入股份的交易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蔡志宏、王昊成预计在未来24个月内(2020年6月30日止),无卖出本次购入上述股份…… [点击查看原文] [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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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http://www.boshi.cn 详情>>
答:博实股份的注册资金是:10.23亿元详情>>
答:2023-07-11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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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002698,股吧) 公告编号:2018-03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永洁女士、蔡志宏先生、王春钢先生、王昊成先生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告知函》。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交易计划,现就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蔡志宏、刘美霞、贾冬梅、邓明承、王昊成、成志锋十人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十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备注
邓喜军 68,870,908 10.10%
张玉春 58,464,238 8.58%
王永洁 58,140,019 8.53%
王春钢 47,396,031 6.95%
蔡志宏 8,978,000 1.32% 王永洁之子
刘美霞 7,093,000 1.04% 张玉春配偶
贾冬梅 5,887,032 0.86% 邓喜军配偶
邓明承 1,616,800 0.24% 邓喜军之子
王昊成 1,500,000 0.22% 王春钢之子
成志锋 500,000 0.07% 王春钢配偶
合计 258,446,028 37.91%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二、本次转让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方与受让方:
转让方一:王永洁,受让方一:蔡志宏,二人系母子关系;
转让方二:王春钢,受让方二:王昊成,二人系父子关系。
2、拟转让股份数量:
王永洁拟转让给蔡志宏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含);
王春钢拟转让给王昊成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含)。
3、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4、转让原因:家庭内部资产配置。
5、转让期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5日。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永洁曾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在其配偶蔡鹤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之日,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受让方对本次购入股份的交易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蔡志宏、王昊成预计在未来24个月内(2020年6月30日止),无卖出本次购入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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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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