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周福海的函告,获悉周福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此次解除质押1500万股。
5月27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周福海的函告,获悉周福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此次解除质押2955万股。
5月21日丨亚太科技发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71亿股扣除利润分配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201.26万股后的股份12.4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24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9日。
4月2日丨亚太科技公布,2020年2月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此次回购股份,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3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4.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18.93万元(含交易费用)。
4月1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与日本三菱铝业株式会社(“三菱铝业”)于2020年3月31日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双方拟通过在中国设立合资新公司(“合资公司”)方式共同推进轻量化铝材零部件业务在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8000万元。合资新公司主营业务:汽车用轻量化铝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等。
该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意向双方合作的意愿及基本方式方向,双方以合作共赢、优势互补为准则,拟通过在中国设立合资新公司方式,共同推进轻量化铝材零部件业务在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随着全球范围环保、节能意识的提高,轻量化、电动化已成为汽车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作为最重要的汽车轻量化材料之一,铝的使用和渗透正在持续扩大。此次合作意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
该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意向双方合作的意愿及基本方式方向,以进一步推动双方就合作细节开展商议、筹划、论证、决策等工作,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此次合作事项最终达成,符合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领域业务规划,有利于公司发挥在汽车高性能铝挤压材产品领域的开发制造经验与优势,通过与交易对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4月1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乙方”)于2020年3月31日与北京华特时代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华特”或“甲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元收购华特持有的江苏华特亚太轻合金技术有限公司(“目标公司”)55%的股权(“标的股权”)。此次交易前,公司持有目标公司45%股权,此次交易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目标公司是一家生产铝合金车身、电机壳体总成、电池箱壳体及骨架总成、变速箱壳体总成、铝板金冲压汽车零部件及总成的供应商,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
为实现目标公司及轻量化铝材零部件业务的更好的发展,公司收购目标公司55%股权,此次交易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实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整体经营控制、资源配置优化和业务推进效率提升。
此次交易金额、目标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铝材零部件领域的业务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资源整合优化及管理效率提升目标。此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净利润预计减少约160万元,具体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3月26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周福海的函告,获悉周福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此次质押7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71%。
3月23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主营高性能铝挤压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原铝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长期以来保持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和执行“铝锭价格+加工费”的产品销售定价原则,其中,铝锭价格一般参照结算月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交易所A00铝锭现货交易高价与低价的月度平均价确定。
由于近期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月23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在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技术服务、原材料批发、管理咨询等业务,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名称:江苏亚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批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此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对公司子公司进行技术服务、原材料批发、管理咨询等业务,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经营管理效率、资源整合配置方面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3月23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亚通科技”)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2763,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有效期为三年。
此次是亚通科技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亚通科技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19年、2020年、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亚通科技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1月13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分技术委员会(“容标委”)签发的《热交换器用材料技术评审证书》(“《技术评审证书》”):公司超长无缝铝合金管通过容标委组织的技术评审;公司提交的企业标准《绕管式热交换器用超长铝合金管订货技术条件》符合GB/T150-2011《压力容器》及GB/T151-2014《热交换器》的相关规定;依照此企业标准生产的管材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作绕管式热交换器用管。
证书名称:热交换器用材料技术评审证书;认证内容:公司采用自行冶炼的5049铝合金材料,经挤压、冷拔、退火等加工工艺制造的超长无缝铝合金管,已通过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所提交的企业标准Q/320211PBY01-2019《绕管式热交换器用超长铝合金管订货技术条件》(备案号:CHEC-Q-002-2019)符合GB/T150-2011《压力容器》及GB/T151-2014《热交换器》的相关规定。依照此企业标准生产的管材,在下述范围内,可用作绕管式热交换器用管:设计温度-200℃~+65℃;设计压力不大于10.0MPa;管径8.5mm~15.0mm;壁厚1.0mm~1.5mm。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海特铝业”)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气电集团”)就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相关事项完成了《合作协议书》的签署,该合作旨在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提升我国能源的装备水平,摆脱大型液化装置关键设备完全依赖国外的情况,并为中国的能源安全提供技术保障;2016年10月,LNG绕管式换热器样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技术的研究专题通过气电集团组织的专家审查。
此次《技术评审证书》的获得是公司绕管式换热器用管从研制开发到工业化应用的又一次突破,是对公司产品性能、相关企业标准的充分肯定。超长无缝铝合金管是绕管式热交换器的重要部件,此次《技术评审证书》的获得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化工、海陆天然气液化装置等绕管式热交换器应用领域的研发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在产品创新及市场开拓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1月3日丨亚太科技公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此次回购股份暂未实施。
12月2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产优化需要,将公司位于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无锡市中国工业博览园中博商务中心的房产出售给无锡市博南置业有限公司(“博南置业”)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同意按双方共同聘请的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人民币约4054.31万元作为交易定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此次出售资产具体事宜。同日,公司与博南置业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交易总价为约4054.31万元。
此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的商业用房。上述资产不存在抵质押、涉及诉讼、司法冻结等情况。
此次出售标的资产为公司2011年7月支付购置的作为公司综合型总部办公使用的商业房产,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随着公司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投产、年产6.5万吨新能源汽车铝材项目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该两个项目所在地无锡市高新区D24、D26地块将成为公司未来在无锡地区的主要生产运营基地,原公司综合型总部的运营决策和投资等职能办公地相应调整。鉴于上述业务发展及相关调整,此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和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
标的资产非公司生产用地,此次资产出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和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不会对公司正常正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其中预计净利润增加约997.73万元。但鉴于此次交易存在的后续履约等不确定因素,此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12月2日丨亚太科技公布,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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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亚太科技公司 2024-03-31 财务...详情>>
答: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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