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丨中超控股公布,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持有的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恒汇电缆”)51%股权转让给蒋建强、储美亚,交易价格以不低于1.4亿元,且不得低于基准日评估值的60%确定,实际价格参照恒汇电缆全部股权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的51%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其中,蒋建强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恒汇电缆26%股权,储美亚受让公司所持有的的恒汇电缆25%股权。目前,公司正在筹备恒汇电缆审计评估的相关工作。
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宜兴市官林镇丰义锦丰路 9号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电工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宜兴市官林镇丰义西环路16号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电工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出售恒汇电缆51%股权,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轻装前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此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会产生处置损失,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资金紧张,从可取得交易对方股权转让款的金额、收回恒汇电缆占用公司资金的金额等能为公司增加净现金流,以及减少管理压力,降低经营风险,集中精力把中超电缆等全资骨干企业经营得更好,创造更高效益的角度考虑。长期看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交易完成后,恒汇电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月7日丨中超控股公布,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中超”)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苏科验字[2020]第0493号)。
验收证书的主要内容:计划类别: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联合招标类项目;项目编号:BA2015023;项目名称:低电阻超光滑高压电缆用石墨烯EVA基半导电屏蔽料研发及产业化;承担单位: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霍振平;发证日期:二〇二〇年一月。
该项目解决了石墨烯材料在EVA基体中的均匀分散问题,项目产品达到了低电阻热稳定的效果。该项目通过验收表明常州中超石墨烯屏蔽料产品已得到认可,有利于发挥常州中超的技术研发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促进常州中超石墨烯相关产品的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2月18日丨中超控股公布,近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明珠电缆”)、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恒汇电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长峰电缆”)为中标人,合计中标金额约5.33亿元。
此次中标金额共计约5.33亿元,中标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6.98%,公司及上述中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招标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12月9日丨中超控股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19年12月07日10时起至2019年12月0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634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2019)苏02执677号)主要内容如下:
买受人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参加拍(变)卖,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
1、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拍(变)卖标的物,即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6340万股中超控股股票,成交价为6340万股*2.46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0.95,即约1.48亿元人民币。
2、买受人自愿把冻结的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变)卖成交余款约1.38亿元人民币应于2020年1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市梁溪支行,账号:9558851103000820050)。
3、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超发展”)的65%股权,中超集团和中超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飞,中超集团、中超发展和杨飞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如此次拍卖完成,中超集团、中超发展和杨飞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2.8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6%。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12月9日丨中超控股公布,公司近日获悉,因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鑫腾华”)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1.902亿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该笔拍卖的拍卖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9日,深圳鑫腾华持有公司股份25,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此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1.902亿股,占深圳鑫腾华目前所持公司股票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此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2月4日丨中超控股公布,公司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全面提高产业健康度,以“瘦身”的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以减轻负担、轻装前行,拟将持有的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超”)62.5%的股权、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虹峰”)51%的股权共计人民币70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志东。其中,何志东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新疆中超62.5%股权,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4000万元;何志东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河南虹峰51%股权,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306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中超、河南虹峰股权。
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风电电缆、光伏电缆、环保节能电缆、变频电缆、高强度架空导线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力电气设备器材的销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运营、维护管理;电线电缆的制造、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铜、铝及铝合金拉丝加工,电线电缆、橡套电缆、特种电缆、通讯电缆及塑料制品(不含塑料袋制品)的技术研究、制造和销售;铁质电缆盘具、木质电缆盘具的生产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公司出售新疆中超62.5%股权、河南虹峰51%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产业健康度,减轻负担、轻装前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此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会产生处置损失,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资金紧张,从子公司占用资金的快速回笼以及对外地子公司管理不便的角度,长期看是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交易完成后,新疆中超、河南虹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中超电缆这一盘棋下得很大。“旗下子公司中超利永在完成这些布局后,几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紫砂壶价格推手和做市链条,其余金融产品的合作也可以通过多方面来完成,比如通过艺术品质押融资、发行艺术品基金融资等, 详情
11月19日丨中超控股公布,公司股东深圳鑫腾华未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仲裁委员会(2018)沪仲案字第2336号裁决书履行义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日10时起至11月3日10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634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以流拍结束。
近日,公司获悉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634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截至2019年11月19日,深圳鑫腾华持有公司股份2.536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此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63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5%。此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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