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返回主站
F10资料 推荐产品 炒股必读

晨鑫科技已向刘德群发出催款函件 督促其尽快支付相关款项

  • 作者:财经聚焦
  • 2020-01-03 20:10:06
  • 分享:
【晨鑫科技已向刘德群发出催款函件 督促其尽快支付相关款项】

1月3日丨晨鑫科技公布,公司于2017年9月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标的资产”)出售予刘德群。此次交易作价约15.71亿元,全部以现金为对价,分四期支付,2017年11月17日,刘德群向公司支付首期款8亿元。

因刘德群无法按《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对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刘德群于2019年3月15日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约7.71亿元款项支付达成协议,并约定刘德群将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股权(“旭笙海产”)100%质押给公司作为履行原协议的担保。其中此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款的支付达成如下延期约定:

①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二期款项计1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三期款项计3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全部剩余款项计约3.71亿元及期间利息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019年4月22日,旭笙海产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刘德群、旭笙海产协商一致,就增加担保相关事宜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旭笙海产承接公司转让给刘德群的资产共计约15.71亿元为公司与刘德群交易后续未付款项共计约7.71亿元及其产生的期间利息和滞纳金等进行担保。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刘德群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足额支付二期款项1亿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三期款项3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刘德群支付的部分二期部分款项3000万元,剩余二期款项及三期款项共计3.7亿元尚未支付,上述债务已逾期。

公司已向刘德群发出催款函件,督促其尽快支付上述款项。鉴于刘德群未能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对价,公司已经停止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在刘德群履行上述协议约定后,恢复办理。如刘德群无法履行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履行退回未支付对价等值部分资产等承诺。必要时,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


温馨提醒:用户在赢家聊吧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文中出现任何联系方式与本站无关,谨防个人信息,财产资金安全。
点赞9
发表评论
输入昵称或选择经常@的人
聊吧群聊

添加群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时价预警 查看详情>
  • 江恩支撑:.19
  • 江恩阻力:.21
  • 时间窗口:2022-05-31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本吧详情
吧 主:

虚位以待

副吧主:

暂无

会 员:

10人关注了该股票

功 能:
知识问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