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聚焦
1月3日丨晨鑫科技公布,公司于2017年9月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标的资产”)出售予刘德群。此次交易作价约15.71亿元,全部以现金为对价,分四期支付,2017年11月17日,刘德群向公司支付首期款8亿元。
因刘德群无法按《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对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刘德群于2019年3月15日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约7.71亿元款项支付达成协议,并约定刘德群将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股权(“旭笙海产”)100%质押给公司作为履行原协议的担保。其中此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款的支付达成如下延期约定:
①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二期款项计1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三期款项计3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全部剩余款项计约3.71亿元及期间利息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019年4月22日,旭笙海产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刘德群、旭笙海产协商一致,就增加担保相关事宜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旭笙海产承接公司转让给刘德群的资产共计约15.71亿元为公司与刘德群交易后续未付款项共计约7.71亿元及其产生的期间利息和滞纳金等进行担保。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刘德群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足额支付二期款项1亿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三期款项3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刘德群支付的部分二期部分款项3000万元,剩余二期款项及三期款项共计3.7亿元尚未支付,上述债务已逾期。
公司已向刘德群发出催款函件,督促其尽快支付上述款项。鉴于刘德群未能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对价,公司已经停止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在刘德群履行上述协议约定后,恢复办理。如刘德群无法履行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履行退回未支付对价等值部分资产等承诺。必要时,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
分享: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虚位以待
暂无
10人关注了该股票
长期未登录发言
吧主违规操作
色情、反动
其他
*投诉理由
答: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详情>>
答:19年,在国内产业加快变革调整背详情>>
答:*ST晨鑫公司 2021-03-31 财务报详情>>
答:2017-07-10详情>>
答:*ST晨鑫上市时间为:2010-07-13详情>>
目前覆铜板概念涨幅3.79%,胜宏科技、华正新材等股领涨
周三EDR概念在涨幅排行榜排名第13 锐明技术、威帝股份涨幅居前
目前空铁WIFI概念涨幅4.33% 辉煌科技、海特高新涨幅居前
目前CPO概念在涨幅排行榜排名第二 新易盛、铭普光磁涨幅居前
财经聚焦
晨鑫科技已向刘德群发出催款函件 督促其尽快支付相关款项
1月3日丨晨鑫科技公布,公司于2017年9月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标的资产”)出售予刘德群。此次交易作价约15.71亿元,全部以现金为对价,分四期支付,2017年11月17日,刘德群向公司支付首期款8亿元。
因刘德群无法按《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对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刘德群于2019年3月15日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约7.71亿元款项支付达成协议,并约定刘德群将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股权(“旭笙海产”)100%质押给公司作为履行原协议的担保。其中此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款的支付达成如下延期约定:
①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二期款项计1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三期款项计3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刘德群应足额支付全部剩余款项计约3.71亿元及期间利息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019年4月22日,旭笙海产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刘德群、旭笙海产协商一致,就增加担保相关事宜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旭笙海产承接公司转让给刘德群的资产共计约15.71亿元为公司与刘德群交易后续未付款项共计约7.71亿元及其产生的期间利息和滞纳金等进行担保。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刘德群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足额支付二期款项1亿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三期款项3亿元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刘德群支付的部分二期部分款项3000万元,剩余二期款项及三期款项共计3.7亿元尚未支付,上述债务已逾期。
公司已向刘德群发出催款函件,督促其尽快支付上述款项。鉴于刘德群未能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对价,公司已经停止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在刘德群履行上述协议约定后,恢复办理。如刘德群无法履行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履行退回未支付对价等值部分资产等承诺。必要时,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
分享:
相关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