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雪传情
作者木木
2022年9月20日,*ST必康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01民初1990号、(2021)陕01民初1592号、(2021)陕01民初1592号之一及《民事裁定书》(2021)陕01民初1592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58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
从《民事判决书》(2021)陕01民初1990号中看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赔偿共计3660631.41元。
由此可见,随着公司违法事实的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并且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3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相关临时报告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合同协议、账务资料、银行资料、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此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宗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香兴福、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周新基、董文、伍安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刘欧、邓青、杜琼、黄辉、杜杰、柴艺娜、郑少刚、邵海泉、朱建军、雷平森、何宇东、刘玉明、郭军、夏建华、陈兵、李京昆、苏熳、陈俊铭、王兆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分享: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虚位以待
暂无
5人关注了该股票
长期未登录发言
吧主违规操作
色情、反动
其他
*投诉理由
答:(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详情>>
答:延安必康公司 2020-09-30 财务报详情>>
答:每股资本公积金是:3.34元详情>>
答:延安必康的注册资金是:15.32亿元详情>>
答:2018-07-10详情>>
当天高压快充概念在涨幅排行榜排名第4,涨幅领先个股为英可瑞、煜邦电力
周一两轮车概念大跌4.01%,信隆健康跌停
周一换电概念大幅下跌4.12%,ST数源跌停
柔性直流输电概念逆势上涨,概念龙头股保变电气涨幅9.94%领涨
飞雪传情
*ST必康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
作者木木
2022年9月20日,*ST必康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01民初1990号、(2021)陕01民初1592号、(2021)陕01民初1592号之一及《民事裁定书》(2021)陕01民初1592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58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
从《民事判决书》(2021)陕01民初1990号中看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赔偿共计3660631.41元。
由此可见,随着公司违法事实的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并且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3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相关临时报告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合同协议、账务资料、银行资料、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此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宗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香兴福、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周新基、董文、伍安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刘欧、邓青、杜琼、黄辉、杜杰、柴艺娜、郑少刚、邵海泉、朱建军、雷平森、何宇东、刘玉明、郭军、夏建华、陈兵、李京昆、苏熳、陈俊铭、王兆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分享:
相关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