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盒
公告日期:2018-05-31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002402,股吧)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意向性约定,本次合作具体事宜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云”或“甲方”)于2018年5月30日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或“乙方”)签署《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在物联网智能家庭领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并协助数据云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销售。双方并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合作模式来拓展市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项目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海信集团,是集智慧家居系统研发设计、整体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增值业务运营为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青岛海信基于海信智能家电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围绕产品、交互及服务,通过从芯片、操作系统、智能网关到智能家居终端产品的技术和服务创新,开发、集成智慧家居系统,为顾客提供便捷、健康、舒适、安全、节能的生活环境。 青岛海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主要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智能家电类产品,和甲方的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实现互通,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协助甲方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销售。甲乙双方应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合作模式来拓展市场。 2、合作机制 2.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项目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建立信息互通机 制,指定专人定期负责业务沟通、传达、布置、反馈和跟踪相关事宜。 2.2 项目报备机制:对于智能家电配套项目,甲方要求下属代理商、经销商 按照流程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信息报备,并将报备信息及时反馈乙方。对于在同一项目中甲乙双方同时竞标时,由甲乙双方总经理落实各自项目信息报备情况,并协商确认投标主导方,另一方全力支持配合。 3、甲方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2 甲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家电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乙方的合 作; 3.3 甲方推进项目过程中,家电部分采用乙方智能产品, 由甲方负责智能 配套家电的销售; 3.4 交付的最终用户在使用中发生问题, 甲方牵头负责调动双方资源形成 应急团队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于项目合作中出现产品问题,由产品生产方负责解决用户。 3.5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双方合作协 议、价格表等商业信息及其他有关和有损乙方利益的资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业标识从事与本协议项下无关的事宜。 3.6 甲方必须符合乙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规定,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品牌和产 品的行为,一旦出现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10 万元违约 金,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 3.7 乙方对甲方采用订单制,供货周期 10-15 天(因产品而异)。甲方订 货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标明到货地点和时间,经乙方确认后,形成正式的购货协议或订单。 4、乙方权利及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遵守章…… [点击查看原文] [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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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白粉概念逆势走强,概念龙头股鲁北化工涨幅9.96%领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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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31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002402,股吧)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意向性约定,本次合作具体事宜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云”或“甲方”)于2018年5月30日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或“乙方”)签署《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在物联网智能家庭领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并协助数据云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销售。双方并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合作模式来拓展市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项目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海信集团,是集智慧家居系统研发设计、整体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增值业务运营为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青岛海信基于海信智能家电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围绕产品、交互及服务,通过从芯片、操作系统、智能网关到智能家居终端产品的技术和服务创新,开发、集成智慧家居系统,为顾客提供便捷、健康、舒适、安全、节能的生活环境。
青岛海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主要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智能家电类产品,和甲方的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实现互通,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协助甲方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销售。甲乙双方应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合作模式来拓展市场。
2、合作机制
2.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项目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建立信息互通机
制,指定专人定期负责业务沟通、传达、布置、反馈和跟踪相关事宜。
2.2 项目报备机制:对于智能家电配套项目,甲方要求下属代理商、经销商
按照流程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信息报备,并将报备信息及时反馈乙方。对于在同一项目中甲乙双方同时竞标时,由甲乙双方总经理落实各自项目信息报备情况,并协商确认投标主导方,另一方全力支持配合。
3、甲方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2 甲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家电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乙方的合
作;
3.3 甲方推进项目过程中,家电部分采用乙方智能产品, 由甲方负责智能
配套家电的销售;
3.4 交付的最终用户在使用中发生问题, 甲方牵头负责调动双方资源形成
应急团队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于项目合作中出现产品问题,由产品生产方负责解决用户。
3.5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双方合作协
议、价格表等商业信息及其他有关和有损乙方利益的资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业标识从事与本协议项下无关的事宜。
3.6 甲方必须符合乙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规定,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品牌和产
品的行为,一旦出现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10 万元违约
金,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
3.7 乙方对甲方采用订单制,供货周期 10-15 天(因产品而异)。甲方订
货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标明到货地点和时间,经乙方确认后,形成正式的购货协议或订单。
4、乙方权利及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遵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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