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互动易】“irm4504849”提问请问贵司如何完成股份回购承诺?公司官方回答尊敬投资者,您好!公司后续回购事项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所相关规则,择机实施。谢谢! 详情
5月26日丨楚江新材公布,2020年5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江集团”)通知,获悉楚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此次质押1246万股。
5月19日丨楚江新材发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290,856,563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4281.1262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6日。
5月18日丨楚江新材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楚江合金”)、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楚江电材”)、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顶立科技”)近日决定,为兼顾长远发展和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向公司分配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1、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楚江合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约1.64亿元。楚江合金股东决定对其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2000万元,占其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2.1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楚江电材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约1.5亿元。楚江电材股东决定对其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3500万元,占其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23.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顶立科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约1.98亿元。顶立科技股东决定对其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3000万元,占其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5.1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上述分红款8500万元,公司此次所得分红将增加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
4月23日丨楚江新材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70.48亿元,同比增长3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亿元,同比增长1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38.99%;基本每股收益0.365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先进基础材料和军工新材料两大板块业绩均取得稳步增长,企业内生和外延协调发展。基础材料营收165亿元,同比增长28%,军工装备及新材料营收5亿元,同比增长150%。
2019年度基础材料实现销量41.4万吨,其中:精密铜带销量19.4万吨,占国内市场总量的10.4%,黄铜占比超过20%。
报告期内,《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募投项目于2019年年底相继建成,并同步完成生产准备和市场衔接,已于2020年元月初全线贯通进入试生产,项目全面达产后将新增产能7.5万吨,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已于年内完成了顶立科技新厂区搬迁工作,为顶立科技的产能提升和效率发挥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为加快推进铜导体材料的战略发展,报告期内将《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募投项目变更用于收购鑫海高导57.78%的股权和《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鑫海高导80%的股权收购,顺利实现了铜导体产业链的向下游延伸,《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也于年内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投产。
紧紧抓住混改提速、自主可控以及实战实训等多重有利时机,积极推动碳纤维预制件和高端装备在航天航空及国防军工的提质放量。报告期内,天鸟高新实现营业收入3.09亿元,较2018年增长34.19%,实现净利润1.12亿元,较2018年增长79.98%,其中异型预制件实现销售8404万元,较2018年增长42%,天鸟高新成为C919、ARJ21碳刹车预制件的唯一供应商。顶立科技加大在新材料和碳材料装备研发,其中:国内首台套可旋转式SiC化学气相沉积炉出口俄罗斯,顶立科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较2018年增长5.67%,实现净利润6633万元,较2018年增长4.62%。
报告期内,军工新材料共申请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完成了1项国家行业标准的讨论稿编制工作。截止到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拥有专利548项,其中发明专利271项,实用新型276项,外观设计1项,主持及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共35项。
4月17日丨楚江新材公布,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月15日丨楚江新材公布,2020年4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江集团”)通知,获悉楚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3319万股。
4月14日丨楚江新材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000.00万元-1亿元,去年其他则为净利润7193.61万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物流受阻,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交付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营业毛利同比下降;受铜、锌原料价格急剧下跌影响,公司一季度经过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存货减值准备7783.48万元。
4月8日丨楚江新材公布,2020年4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江集团”)通知,获悉楚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其中,解除质押21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07%;质押28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67%。
4月2日丨楚江新材公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1.126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1%,最高成交价为7.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3元/股,成交总金额约2.8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3月26日丨楚江新材公布,此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1.5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86%;为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
此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为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顶立汇智”)1名持有人。
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3月31日。
3月24日丨楚江新材公布,2020年3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江集团”)通知,获悉楚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242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2%。
3月20日丨楚江新材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鑫海高导”)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20年3月19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4782,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鑫海高导自
此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连续三年内(即2019年、2020年、2021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次认定系鑫海高导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该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及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3月16日丨楚江新材公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249.3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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