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泥
1月15日晚间,*ST中捷(002021)发布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通知书的公告》称,其因涉嫌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称,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后最终被罚是大概率事件,若*ST中捷最终被证监会处罚,则权益受损股民可到起诉索赔。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照类似胜诉案例,*ST中捷索赔条件或为
在2020年1月6日前净买入或在2020年 1月15日前净买入*ST中捷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Ø 索赔流程
1、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首次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com)”。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eg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化、安硕息、保千里、宝利国际、金亚科技、神马股份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Ø 其他索赔股票
Ø 特别声明
本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分享: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虚位以待
暂无
3人关注了该股票
长期未登录发言
吧主违规操作
色情、反动
其他
*投诉理由
答: 1、竞争格局 目前从全球详情>>
答:*ST中捷的概念股是:工业机械、纺详情>>
答:*ST中捷上市时间为:2004-07-15详情>>
答:2023-12-28详情>>
答:2023-12-29详情>>
当天券商板块行业早盘高开2.76%收出大阳线,近3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7.88亿元
量子计算概念大幅拉升大涨6.37%,黄金时间周期线显示今天是时间窗
金融科技概念股涨幅排行榜,浩丰科技涨幅20.06%,财富趋势涨幅20.0%
期货概念今日大幅上涨4.41%,浙商证券、方正证券等多股涨停
春泥
浙江又有一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调 你留意到没?
1月15日晚间,*ST中捷(002021)发布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通知书的公告》称,其因涉嫌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称,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后最终被罚是大概率事件,若*ST中捷最终被证监会处罚,则权益受损股民可到起诉索赔。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照类似胜诉案例,*ST中捷索赔条件或为
在2020年1月6日前净买入或在2020年 1月15日前净买入*ST中捷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Ø 索赔流程
1、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首次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com)”。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eg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化、安硕息、保千里、宝利国际、金亚科技、神马股份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Ø 其他索赔股票
Ø 特别声明
本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分享:
相关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