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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00120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源”),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78,763,4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2%。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6月30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减持数量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2022-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区间:10.68元/股—12.99元/股
4、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good gong shi.com/tongdaxingongshi/100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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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00120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源”),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78,763,4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2%。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6月30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减持数量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2022-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区间:10.68元/股—12.99元/股
4、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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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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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good gong shi.com/tongdaxingongshi/100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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