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丨华铁股份公布,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接到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鸿众投资”)函告,获悉鸿锋实业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解除质押6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70%,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2020年3月18日,鸿锋实业持有公司股份6018.0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
11月27日丨华铁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的通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对申请人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19】第296号),对鸿众投资以4.968元/股的转让价格向广州兆盈协议转让1.396亿股的事项予以确认。该确认书有效期为六十日,申请人需按照本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11月25日丨华铁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交易受让方广州兆盈的通知,由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有效期内未能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导致未达成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先决条件,因此交易双方在有效期内未能进行股权款支付以及股权转让交割,交易双方已于2019年11月2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递交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申请。
公司于同日收到广州兆盈的通知,广州兆盈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59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11月21日丨华铁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鸿锋实业”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鸿众投资”)发来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1%,累计减持1777.6万股,减持比例1.11%。
11月21日丨华铁股份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接到鸿众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股数1100万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鸿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约2.639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2.5266亿股,占鸿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73%,占公司总股本的15.83%。
鸿众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鸿锋实业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鸿锋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股7518.0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鸿锋实业已质押6000万股,占鸿锋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9.81%。鸿众投资与鸿锋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约3.3910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1.25%,此次解除质押后,鸿锋实业与鸿众投资合计累计质押约3.1266亿股,占鸿众投资与鸿锋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2.2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59%。
摘要:华铁股份拟收购菏泽合兴轨道交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昌盛轨道交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作价合计9.69亿元,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发布易10 详情
答:中国轨道交通已成为具有国际竞...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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