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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作者:财经聚焦
  • 2019-09-30 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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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摘要
交易对方名称 住所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 179 号湘江时代广场 A2 栋 16
栋至 18 楼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九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2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
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
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已出具承诺函,声明
和承诺:
1、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承诺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承诺人不转让在现代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现代投资董事会,由现代投资董事会
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现代投资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
诺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现代投资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人同意对本承诺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现代投
资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4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均已出具声明,同意现代投
资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承诺其出具的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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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 录
声 明..............................................................................................................................2
一、上市公司声明 ................................................................................................2
二、交易对方声明 ................................................................................................3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4
目 录..............................................................................................................................5
释 义..............................................................................................................................7
重大事项提示..............................................................................................................10
一、重组方案的调整 ..........................................................................................10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2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3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4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5
七、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16
八、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17
九、交易对方出具的业绩承诺情况 ..................................................................17
十、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简要介绍 ..........................................................18
十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1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声明及承诺 ..............................................23
十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33
十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33
十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34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38
重大风险提示..............................................................................................................3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相关风险 ..............................................41
三、其他风险.......................................................................................................43
本次交易概况..............................................................................................................4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4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46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49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50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2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3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54
八、交易对方出具的业绩承诺情况 ..................................................................5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本公司/上市公司/现代投

指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湘轨控股/交易对方/业绩
承诺方
指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韶娄公司/交易标的/标
的资产/标的公司
指 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南高速 指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投公司 指 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资委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商公路(001965)、股吧】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省交通厅 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长株潭 指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
双方/交易双方 指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
收购对价/交易价格/交易
作价/交易对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
有的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股权
定价基准日 指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9 年 5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5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5 月
盈利承诺期 指 2019 年度——2026 年度
交割日 指
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本报告书 指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
告书(草案)》
《购买资产协议》 指 现代投资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8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交所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和人律所 指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瑞评估/评估师 指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各地方派出
机构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湘通卡 指
湖南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卡,由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监
制,湖南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和合作银行联合发行
大修 指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
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
ETC 指
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完成车辆与收费站之间的无线数据
通讯,进行车辆自动识别和有关收费数据的交换,通过计
算机网路进行收费数据的处理,实现不停车自动收费的全
电子收费系统
CMA 指
中国计量认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9
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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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组方案的调整
(一)本次修订后方案与原方案的主要变化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与前次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相比,本次
重组方案调整的主要情况如下:
方案要点 调整前方案 调整后方案
交易方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未调整
交易对方 湘轨控股 未调整
标的资产 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 未调整
审计基准日 2018.6.30 2019.5.31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2019.5.31
交易作价 437,236.29 万元 432,237.99 万元
发行价格 5.51 元/股 5.26 元/股(未调整,系分红影响)
发行数量 379,000,000 股 未调整
业绩承诺
长韶娄公司2018-2023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661.77 万元、348.79 万元、
6,001.93 万元、14,464.25 万元、
18,512.88 万元、22,891.74 万元。
长韶娄公司2019-2026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66.19 万元、-1,568.94 万元、
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
9,619.75 万元、13,073.09 万元、
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注:2018 年 6 月 13 日,现代投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投资总
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 6
月12日,现代投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投资现有总股本1,517,828,33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 5.51 元/股调整为 5.26 元/股。
(二)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标准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作
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
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2、根据证监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
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六条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明
确审核要求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1)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
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 2 条的规定不构成重
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3)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
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 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
方案重大调整。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
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2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
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
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三)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调整后的重组方案不涉及新增或减少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不涉及募集配套
资金。调整后的交易作价为 432,237.99 万元,较上次作价 437,236.29 万元,减少
4,998.30 万元,调减幅度为 1.14%,未超过 2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湘轨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长韶
娄公司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长韶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标的资产原评
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根据现代投
资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长韶娄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
据以及标的资产前次交易评估作价的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值
标的资产 1,232,324.91 41,806.42 418,825.81
交易金额 437,236.29 - 437,236.29
孰高值 1,232,324.91 - 437,236.29
上市公司 2017 年末/度 2,299,802.65 1,059,285.84 885,4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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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值
标的资产(或交易金额)/上市公司 53.58% 3.95% 49.38%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 50% 50%
50%且金
额>5,000 万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是 否 否
注: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值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营业收入为上一个会计年
度(即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均为上一个会计
年度(即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和《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调整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根据
现代投资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长韶娄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5 月
财务数据以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的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值
标的资产 1,154,003.81 55,686.96 409,502.48
交易金额 432,237.99 - 432,237.99
孰高值 1,154,003.81 - 432,237.99
上市公司 2018 年末/度 2,470,712.52 1,186,099.46 930,120.32
标的资产(或交易金额)/上市公司 46.71% 4.69% 46.47%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 50% 50%
50%且金
额>5,000 万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否 否 否
注: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值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营业收入为上一个会计年
度(即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均为上一个会计
年度(即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和《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综上所述,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4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
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
业,不构成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4 条规定:
“上市公司与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法人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
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除外。”
本次交易对方湘轨控股为湖南省国资委直属企业,主要负责湖南省内国家铁
路、磁浮快线、城际铁路以及其他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业务;现代投资为湖南省
国资委下属从事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业务的企业湖南高速控制的上市公司。同
时,湘轨控股与现代投资不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叉,各自经营管理
完全独立。根据上述法规,湘轨控股与现代投资不属于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15 年 12 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
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 20 家企业分别移交管理、委托监管或依法退出的通知》(湘
政办函[2015]183 号),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高速持有的 27.19%的股权)移交湖南省国资委管理,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厅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5
年)的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净额
标的资产 1,154,003.81 55,686.96 -9,489.23 409,502.48
交易金额 432,237.99 - - 432,237.99
孰高值 1,154,003.81 - - 432,237.99
上市公司 2015 年末/度 1,154,003.81 55,686.96 -9,489.23 409,502.48
标的资产(或交易金额) 61.72% 8.55% -16.37% 61.1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5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净额
/上市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组上市标准 100% 100% 100% 100%
是否达到重组上市标准 否 否 否 否
注: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值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上一
个会计年度(即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高值;上市公司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以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5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
此外,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后首次向湖南省国资委收购资产,本
次交易拟发行股份 37,900 万股,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51,782.83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
占比 24.97%,未达到 10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上
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如下: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
6.12 元/股 6.19 元/股 6.79 元/股
基于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收盘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5.51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 年 6 月 13 日,现代投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
投资总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6
税);2019 年 6 月 12 日,现代投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
投资现有总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 5.51
元/股调整为 5.26 元/股。
七、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
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432,237.99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
199,354.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 379,000,000 股,剩余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一)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经过董事会商议决定,选择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现代投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5.51 元/股,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5.51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 年 6 月 13 日,现代投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
投资总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2019 年 6 月 12 日,现代投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
投资现有总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 5.51
元/股调整为 5.26 元/股。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现代
投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六个月内如现代投资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次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代投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拟通
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取得,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使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八、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管理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中,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方法评估,并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中瑞评估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
评估值情况如下表: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A B C=B-A D=C/A*100%
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 409,502.48 432,237.99 22,735.51 5.55
综上,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重组注入资产作价为
432,237.99 万元。
九、交易对方出具的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湘轨控股对长韶娄公司
2019-2026 年的业绩承诺为相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6,066.1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
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8
根据相关协议,长韶娄公司将在 2019 年取得岳麓区辅道工程投资回报款,
考虑此项非经常性损益后,标的资产 2019-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预测净
利润分别为-4,661.2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具体补偿方式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六、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十、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简要介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目前在运营的高速公路共 6 条,基本
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收费期限 经营起始日 经营到期日 里程(公里)
潭衡高速 20 年 2000-12-26 2020-12-25 118.33
衡耒高速 20 年 2004-01-01 2023-12-31 50.52
长永高速 30 年 1994-12-28 2024-12-27 26.46
长潭高速 30 年 1998-10-01 2028-09-30 44.76
溆怀高速 30 年 2013-12-30 2043-12-29 91.78
怀芷高速(起点罗旧互通段)
30 年 2018-12-31 2048-12-30 15.17
合计 - - - 347.02
上述除溆怀高速、怀芷高速通车时间较短外,其余 4 条高速公路均为成熟路
产,每年能为上市公司在创造稳定的利润回报。其中,潭衡高速为公司目前最核
心的路产,公路里程占比 34.10%、2018 年通行费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为 44.27% ,毛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比重为 48.98%,系上市公司主要盈
利来源之一,该条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期限即将在 2020 年 12 月到期(剩余收
费期限仅剩 1 年多时间)。同时,衡耒高速、长永高速的收费经营权亦将分别于
2023 年和 2024 年到期,剩余收费期限仅剩 5 年和 6 年,届时上市公司将面临业
绩下滑的风险。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19
本次交易标的长韶娄高速公路,东起长沙,途径湘潭,西至娄底,收费里程
140.772 公里,实现长沙、韶山、娄底三市之间的直接连通;同时,长韶娄高速
连接国家高速公路京港澳复线、二广高速公路、长株潭环线、“3+5”城市群环线
等多条高速公路,整合“长沙、花明楼、灰汤、韶山”名城名人名泉旅游资源,
沿线车辆通行需求巨大。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经营和管理更多高速公路资产,运营里程将由
347.02 公里提升至 487.79 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大幅提升。本公司将实现路网覆
盖湖南全省、路产贯通纵向和横向的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湖南省高速公路行
业中的地位。同时,长韶娄高速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正式通车,收费经营期 30
年,预计将于 2021 年以后逐步进入成熟期。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有效缓
解潭衡高速收费权在 2020 年到期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业绩压力,从而提升可持续
发展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8 年审计报告、2019 年 1-5 月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备考财
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总资产 3,321,303.01 4,524,071.35 2,470,712.52 3,732,39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 985,643.18 1,198,835.07 930,120.32 1,144,575.12
营业收入 532,115.93 552,470.95 1,186,099.46 1,241,786.42
利润总额 69,162.73 67,495.26 123,424.46 120,51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2,981.28 51,718.38 96,366.03 86,41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27 0.63 0.46
注:上表中上市公司重组前 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重组前 2019 年 1-5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8 年末和 2019 年 5 月末的备考报表总资产、净资产、
营业收入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20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1、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根据 2019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本次重组拟发行股份 379,000,000
股,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1 湖南高速 412,666,971 27.19 412,666,971 21.76
2 招商公路 106,867,207 7.04 106,867,207 5.63
3
通辽市蒙古王工贸有限公

50,106,708 3.30 50,106,708 2.64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48,180,150 3.17 48,180,150 2.54
5 白国义 16,205,000 1.07 16,205,000 0.85
6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4,300,694 0.94 14,300,694 0.75
7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466,034 0.89 13,466,034 0.71
8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446,750 0.89 13,446,750 0.71
9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206,900 0.87 13,206,900 0.70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
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13,157,404 0.87 13,157,404 0.69
前 10 大股东小计 701,603,818 46.22 701,603,818 36.99
湘轨控股 - - 379,000,000 19.98
其他股东 816,224,516 53.78 816,224,516 43.03
总计 1,517,828,334 100.00 1,896,828,334 100.00
本次交易前,湖南高速持有本公司 412,666,971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27.19%,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资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
完成后,以发行股份上限 379,000,000 股计算,湖南高速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21.7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湘轨控股将持有本公司 19.98%的股份、为本
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于湘轨控股系湖南省国资委持股 100%的子公司,湖南省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21
资委仍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
排、承诺、协议
本次交易后,湖南高速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资委仍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继续从事、经营原有主营业务不变,未来六十个月亦不存
在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
3、湘轨控股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的承诺
为进一步确保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湘轨控股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地位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通过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主动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增持的除外),也不以
与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
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
三、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通过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
议安排等任何方式扩大在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十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0 月 18 日,本次交易方案经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内部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22
2018 年 10 月 23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14 日,本次交易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9 月 26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更新后的评估报告重新经湖南省国资
委备案。
2019 年 9 月 26 日,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调整
方案。
2019 年 9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
1、本次交易调整方案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2、本次交易调整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4、本次交易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及核
准之前,本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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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声明及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分别作出如下重要声明及承诺:
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承
诺函
一、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
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访谈记录等),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
监高
关于最近三年
未受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等
相关情况的声
明与承诺
1、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亦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
事处罚。
2、本司(本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3、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4、本司(本人)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管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
息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已根据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有
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24
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
间不减持持有
现代投资股份
的承诺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现代投资股
份。
上市公司董事、高

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
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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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湘轨控股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承诺函
一、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承诺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如本次交易完成前或后,承诺人就本次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现代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现代投资董事
会,由现代投资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现代投资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现代投资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人同意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现代投资和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关于资产权属
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拥有完整、清晰的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
权属争议,未被查封冻结,未被设定任何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不存
在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为第三
方代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有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
二、标的公司对高速公路的经营权、收费收益权等权益都是合法取得的,不存在
权利负担,也不存在灭失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且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四、本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章程等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五、本公司及标的公司均为依法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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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减少及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在作为现代投资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现代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现代投资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现代投资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不会利用拥有的现代投资股东权利操纵、指使现
代投资或长韶娄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现代投资及其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现代投资的行为。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现代投资
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现代投资及其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业务上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违规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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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
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各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标的公司及
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
子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
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
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的业务
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
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
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标的公司
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一步要求受让上述业务,则在同等条件
下本公司应将上述业务优先转让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
本公司如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标的公司
土地及房产权
属的承诺函
一、长韶娄公司现占用的土地、房产权属清晰,长韶娄公司可合法占有并使用;
二、确保长韶娄公司在取得相关土地、房产权证之前继续有效占有并使用相关土
地,并且不会因此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本公司将协助长韶娄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土地、房产的权属登
记手续,加快推进办证进度,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指现代投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过户实施完毕之日)起 3 年内完成办理相关土地、房产
权属登记手续;
四、如因相关土地、房产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或其他权属纠纷等情形影响到长韶
娄公司对该等土地、房产的使用,本公司将及时、足额补偿长韶娄公司因此遭受
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情形,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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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湖南长韶
娄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涉诉案
件相关事项的
承诺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韶
娄公司”)重大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标的金额
(万元)
审理阶

预判金额
(万元)
备注
1
湖南省直建
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长韶娄公
司、中交
第二公路
工程有限
公司
1,089.91
一审判
决,二审
待开庭
0
建筑工
程施工
合同纠

2 王江元
中建五局
第三建设
有限公
司、长韶
娄公司
2043
一审判
决,二审
待开庭
0
建筑工
程施工
合同纠

长韶娄公司上述重大案件最终判决结果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表格预判金额的,湘
轨控股将及时、足额补偿长韶娄公司承担的超额部分损失。
关于不存在泄
露本次重组内
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重组信
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承诺函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关于不谋求上
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地位的承
诺函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通过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主动谋求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增持的除外),也不以与上市公司
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
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
三、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通过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安排
等任何方式扩大在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
关于在本次交
易中认购的上
市公司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函
鉴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韶娄公司”)100%股权的项目方案发生变化,相关业绩承诺期
间发生调整,本承诺人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承诺人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下称“本
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的股份(下称“标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29
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不进行转让、亦不得设置质押;上述期限届满后,标的股份在满足与现代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约定的条件后分六次解禁,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最后
一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标的股份不得转让亦不得设置质押。上述期限
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 第一次解禁条件: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韶娄公司”)已足额兑现 2021 年净利润承诺数或湘轨控
股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承诺人可解锁股份数=2021 年承诺净利润数/2021 年
至 202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
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 0,则不解锁)。
2. 第二次解禁条件: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长韶娄公司已足额兑
现 2022 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本承诺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承诺人可解禁
股份数=2022 年承诺净利润数/2021 年至 202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
行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 0,则不解锁)。
3. 第三次解禁条件: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长韶娄公司已足额兑
现 2023 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本承诺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承诺人解禁股
份数=2023 年承诺净利润数/2021 年至 202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
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 0,则不解锁)。
4. 第四次解禁条件: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长韶娄公司已足额兑
现 2024 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本承诺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承诺人解禁股
份数=2024 年承诺净利润数/2021 年至 202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
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 0,则不解锁)。
5. 第五次解禁条件: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长韶娄公司已足额兑
现 2025 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本承诺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承诺人解禁股
份数=2025 年承诺净利润数/2021 年至 202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
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 0,则不解锁)。
6. 第五次解禁条件: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长韶娄公司已足额兑
现 2026 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本承诺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承诺人解禁股
份数=2026 年承诺净利润数/2021 年至 202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
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若计算后当期可解锁股份数小于 0,则不解锁)。
在每一次解禁标的股份时,应待长韶娄公司审计报告、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
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实行股份和现金补偿,在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
分且认购人履行完毕相关年度补偿义务后,予以解禁本承诺人所持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至股份解禁期满之日止,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0
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为确保未来股份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本承诺人作出如下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暂无将本次交易所获标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安
排。
2. 本承诺人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
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
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
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3. 如上述股份质押安排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
单位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湘轨控股及其董
监高
关于最近五年
未受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等
相关情况的声
明与承诺
1、本司(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亦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
事处罚。
2、本司(本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3、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1
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湖南高速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承
诺函
一、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本公司不转让在现代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现代投资董事会,由现代投资董事
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现代投资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现代投资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至
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期间不减
持所持有现代
投资股份的承
诺函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现代投资股
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2
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
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
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
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承诺将避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标的公
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
的子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避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
业上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
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
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
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业务;如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一步要求受让上述业
务,则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应将上述业务优先转让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如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最近三年
合法合规情况
的声明
1、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亦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收到的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函、问询函的情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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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函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长韶娄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
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访谈记录等),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仍超过 4 亿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合计
持股比例预计仍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满足《公司
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十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湖南高速、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均原则性同意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高速承诺:“自现代投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现代投资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现代投资复牌之日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之日期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现
代投资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4
十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
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注入资产进行预审计和预评估,标
的资产的购买价格将以经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公司已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
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上述机构将切实履行其职责并出具专业意见和相关报告,
确保本次发行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股份锁定安排
为合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设置了锁定期,详见重组报
告书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本次发行股份方案”之“(五)锁定期
安排”。该等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本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湘轨控股对长韶娄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5
2019-2026 年的业绩承诺为相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6,066.1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
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根据相关协议,长韶娄公司将在 2019 年取得岳麓区辅道工程投资回报款,
考虑此项非经常性损益后,标的资产 2019-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预测净
利润分别为-4,661.2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具体补偿方式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六、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五)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在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
提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重
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
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六)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2019]32438 号《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度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2,981.28 51,718.38 96,366.03 86,411.66
净资产收益率 5.53% 4.22% 10.81% 7.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27 0.63 0.4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6
本次交易完成后,备考报表上市公司 2018 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63 元/股下
降到 0.46 元/股,2019 年 1-5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35 元/股下降到 0.27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公司对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1)盈利预测承诺与补偿
根据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湘轨控股承诺标的资产股权
所对应的2019-2026年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数分别为-6,066.1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和 31,656.42 万元。
若标的资产能够实现上述各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公司每股收益将在本次重
组完成后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得到提升;如上述标的股权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
于上述预测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以填补即期回报。
此外,上市公司目前最核心的路产为潭衡高速,其 2018 年收入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比重为 44.27%,毛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比重为 48.98%,系上市
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之一,其收费经营权即将在 2020 年 12 月到期,届时将对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本次收购标的资产预计 2021 年开始盈利并逐
步进入成熟期,可有效缓解潭衡高速 2020 年到期带来的业绩压力,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
(2)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其他填补措施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但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①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盈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
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
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尽早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7
②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③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
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汇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
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
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
检察权,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具体承诺
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38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
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
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
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已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
资委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遵循“五
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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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4、本次交易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及核
准之前,本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的盈利预测风险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5 月 31 日,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40
432,237.99 万元,对应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09,502.48 万元,增值率为 5.55%。
由于以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依据是基于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在对标的资产进行
盈利预测时,是以当前经营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的原则编制的。由于
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如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
标的资产自身经营管理等因素均会对盈利预测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标的资产的
盈利预测存在因所依据的各种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实现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因
此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湘轨控股与上市公司签订了明确可行的《购买资产协议》,
就未来 6 年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部分,在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湘轨控股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案参见
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六、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标的公司将努力经营,尽量确保相关盈利承诺的实现。但是由于业绩承诺时
间较长,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总体增速下滑、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及经营期限政策
调整、路桥重大保养维护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均可能出现相关业绩承
诺无法实现的情况。尽管《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在较大程度上保
障了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但如果未来长韶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则
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本次交易的支付对价包括股份支付对价和现金支付对价,虽然本次交
易的标的资产为高速公路资产,具有业绩稳定增长的特点,但是如果出现极端情
况,在湘轨控股应补偿的股份数超过了湘轨控股合计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超出部分将以现金进行补偿,从而存在锁定股份可能无法覆业绩承
诺补偿的风险。湘轨控股系湖南省国资委 100%持股的省属国有企业,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业绩补偿承诺预计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本次合并后续产生的协同效应的前提下,现代投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41
资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现代投资针对此风险已做出相应填补回报措
施,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且现代投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充分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承诺。
(六)标的资产土地房产权属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长韶娄公司所经营的高速公路所占用的部分土地、
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相关土地、房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针对上述情况,湘轨控股已经出具承诺,将协助长韶娄公司加快推进办证进
度,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指现代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
过户实施完毕之日)起 3 年内完成办理相关土地、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同时,将
及时、足额补偿长韶娄公司因上述土地、房屋存在瑕疵而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赔
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
(七)标的资产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长韶娄公司尚存在诉讼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
未决诉讼 2 起,公司已根据诉讼代理律师对案件情况的预判意见确认了预计负
债。但案件最终实际判决结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后续判决结果与律师预计
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湘轨控股已经出具承诺,如上述案件最终判决结果造成的损
失超过预估损失的金额,湘轨控股将及时、足额补偿长韶娄公司上述实际超额损
失。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相关风险
(一)市场和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高速公路行业属于基础设施行业,但是其使用需求与宏观经济的活跃度具有
较高的相关性。作为交通运输主要方式之一,经济周期变化会导致经济活动对运
输需求产生变化,进而影响到高速公路的交通流量。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进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42
步放缓,本公司现有高速公路及拟收购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可能出现下降,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分流风险
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较快,尤其是铁路、城际轨道交通等运输方
式发展迅速,对于高速公路客流量产生了一定的分流作用。根据《湖南省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综合交通网:一是要强化铁路运输网,到 2020 年,铁路通车里程达到 6,000 公
里左右;二是优化公路运输网,到 2020 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7,000 公里
以上;三是提升水路运输网,到 2020 年,三级(1,000 吨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
到 1,400 公里左右。其中:湖南省目前已通车的潭邵高速、沪昆高铁均与长韶娄
高速公路具有一定的互相分流作用。同时,根据《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
(发改基础[2017]290 号),到 2025 年湖南省民用机场将达到 11 个。随着航空、
铁路、水路等综合运输系统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城际轨道交通、高铁的建成,高
速公路将有可能面临原有客户选择其他运输方式而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1、经营性高速公路面临的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产业政策对于高速公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
的促进作用,主要的文件有《关于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
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交通运输
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关于印发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等。如果国家有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则可能对高速公路行业以及长韶
娄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收入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2、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的风险
高速公路收费主要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车辆通行费的
收费标准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
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
证。因此,收费价格以及期限的调整主要取决于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政府部门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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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如果注入资产目前实行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未来出现下调,将影响本公司现
有路产及本次收购路产的通行费收入。
(三)业务经营风险
1、路桥事故风险
在路桥运营中,可能因货车超载、交通事故、大型物体撞击等多种原因导致
路桥设施遭受毁损、坍塌等事故,进而造成通行受阻、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风
险,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2、项目运营维护对交通量的影响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为保障道路的顺畅通行,延长路面使用寿命,公司将
定期对路桥进行检测和养护,从而保证路况良好和安全畅通。若需要维修的范围
较大,维修时间过长,则会影响到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和车量的通行,从而导致
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也会增加公司相应养护工程的成本支出。
上述项目运营活动对公司未来业绩及评估值的影响已本着谨慎原则在评估
报告中予以反映,但仍存在实际影响高于预期影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韶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整体角度来看,
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上市公司与长韶娄公司需要在内
部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在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
能及时制定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内控、人力资
源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业务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可能对长韶娄公司的
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给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44
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
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
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风险
高速公路行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如遇地震、泥石流、洪涝等不可预见的自
然灾害时,极可能对高速公路造成严重破坏并导致一定时期内无法正常使用。此
外,台风、冰冻、浓雾等气象变化也会导致高速公路局部甚至全路段关闭影响出
行,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通行车辆人员安全。自然灾害、气象剧烈变化都
可能导致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公司通行费收入。
除自然灾害外,政治、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不可抗力可能会
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
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45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国家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近年来,我国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10
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明
确表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014年5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
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2014年3月,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湘
发[2014]7号),要求加强行业企业资产资源整合,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
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联合或优势互补,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专业化协作水平。
这些国家政策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本运作平台的优
势,积极寻找兼并重组机会,通过并购优质国有标的实现做大做强,同时促进国
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进程。
(二)湖南省高速公路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交通运输在转变经
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
起着重要作用。高速公路行业在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民经济
的基础性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南省位于我国中部,北靠长江,南接两广,承东启西,辐射四方,具有独
特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是中国经济腹地和综合运输网络中心区之一,是全国
重要的粮食、能源、原材料生产和输出基地,也是我国生产要素流动的桥梁和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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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在全国综合交通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二五以来,湖南省高
速公路发展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7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累计建成通车里
程6419公里,位列全国第五。根据省交通厅于2016年印发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十
三五”建设规划》,到2020年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7,000公里以上,
基本形成“六纵七横”高速公路网,实现全省122个县市区全覆盖。湖南省高速
公路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本公司扩大高速公路覆盖范围、增加高速公路里程、优
化高速公路资产,提供了有利机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现代投资具有增加路产的主观需求
现代投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的投资及经营,目前在运营的高速公路共6条,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收费期限 经营起始日 经营到期日 里程(公里)
潭衡高速 20 年 2000-12-26 2020-12-25 118.33
衡耒高速 20 年 2004-01-01 2023-12-31 50.52
长永高速 30 年 1994-12-28 2024-12-27 26.46
长潭高速 30 年 1998-10-01 2028-09-30 44.76
溆怀高速 30 年 2013-12-30 2043-12-29 91.78
怀芷高速(起点罗旧互通段) 30 年 2018-12-31 2048-12-30 15.17
合计 347.02
上述除溆怀高速、怀芷高速通车时间较短外,其余4条高速公路均为成熟路
产,每年能为上市公司创造稳定的利润回报。其中,潭衡高速为公司目前最核心
的路产,公路里程占比34.10%、2018年通行费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44.27% ,毛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比重为48.98%,系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来
源之一,该条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期限即将在2020年12月到期(收费期限仅剩
1年多时间)。同时,衡耒高速、长永高速的收费经营权亦将分别于2023年和2024
年到期,剩余收费期限仅剩5年和6年,届时上市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长韶娄高速公路,东起长沙,途径湘潭,西至娄底,收费里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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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72公里,实现长沙、韶山、娄底三市之间的直接连通;同时,长韶娄高速
连接国家高速公路京港澳复线、二广高速公路、长株潭环线、“3+5”城市群环
线等多条高速公路,整合“长沙、花明楼、灰汤、韶山”名城名人名泉旅游资源,
沿线车辆通行需求巨大。
通过本次交易,湘轨控股下属优质高速公路资产进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
经营和管理更多高速公路资产,运营里程将由 347.02 公里提升至 487.79 公里,
高速公路里程大幅提升,有助于增强现代投资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
升长期盈利能力,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湘轨控股业务转型是本次收购的窗口期
湘轨控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为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融
资机构,由湖南省国资委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湘轨控股前身为湖南
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湖南
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原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组建而成。
2017 年 11 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湘轨控股更名为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对湘轨控股的定位及湘轨控股的规划,湘轨控股未来
将主要负责湖南省内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业务领域涵盖国铁干
线、城际铁路、磁浮交通、轨道配套产业及城镇化建设,出售长韶娄公司也是本
次业务转型战略的一部分,本次交易完成后湘轨控股将不再进行高速公路投资、
运营相关业务。
长韶娄高速公路地处长沙、韶山、娄底核心区域,交通流量大,车辆通行收
入增长较快,属于优质高速公路资产,市场潜在投资者众多,若本次交易未能达
成,长韶娄公司存在被第三方收购的风险,上市公司将丧失收购标的公司的有利
时机。
(三)标的资产估值尚处于低位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湘轨控股累计向长韶娄公司投资 47.58 亿元,本次
交易作价 43.21 亿元,低于交易对方累计投资额 4.37 亿元,由于高速公路资产特
性,运营前期亏损导致标的公司净资产逐年减少,标的资产估值目前处于低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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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韶娄高速质地优良,未来盈利前景良好,当前为上市公司收购的较好时机。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标的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情况
根据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省长沙至韶山至娄底
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咨询报告》,长韶娄高速业绩承诺期内的通行费
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长韶娄高速收费额 韶山支线收费额 收费额合计
2019 52,832 1,216 54,048
2020 61,078 1,347 62,425
2021 70,244 1,545 71,789
2022 76,015 1,711 77,726
2023 82,174 1,868 84,042
2024 88,656 2,023 90,679
2025 95,649 2,166 97,816
2026 117,681 2,633 120,314
长韶娄高速车辆通行费收入预计将保持稳定持续增长,2021 年将开始盈利。
2021 年以后随着通行费收入的不断增加,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持续
给上市公司贡献利润。随着长韶娄高速公路逐渐进入盈利成熟期,将显著增强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效缓解上市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收费权即将到期带来的业绩压
力,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交易对方对长韶娄公司业绩进行承诺
根据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湘轨控股承诺标的资产股权
所对应的2019-2026年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数分别为-6,066.1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和 31,656.42 万元。
若标的资产能够实现上述各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每
股收益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得到提升,并在未来随着长韶娄公司业绩不断得到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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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表现;如上述标的股权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
上述预测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以填补即期回报。
综上,本次交易长期来看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0 月 18 日,本次交易方案经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内部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
2018 年 10 月 23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14 日,本次交易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9 月 26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更新后的评估报告重新经湖南省国资
委备案。
2019 年 9 月 26 日,交易对方湘轨控股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调整
方案。
2019 年 9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
1、本次交易调整方案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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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调整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4、本次交易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及核
准之前,本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湘轨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长韶
娄公司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长韶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管理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中,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方法评估,并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中瑞评估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
评估值情况如下表: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A B C=B-A D=C/A*100%
长韶娄公司 100%股权 409,502.48 432,237.99 22,735.51 5.55
综上,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重组注入资产作价为
432,237.99 万元。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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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
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432,237.99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
199,354.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 379,000,000 股,剩余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1、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经过董事会商议决定,选择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现代投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5.51 元/股,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5.51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 年 6 月 13 日,现代投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
投资总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2019 年 6 月 12 日,现代投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现代
投资总股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 5.51 元/
股调整为 5.26 元/股。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现代
投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六个月内如现代投资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次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代投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52
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拟通
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取得,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使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标的资产原评
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根据现代投
资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长韶娄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
据以及标的资产前次交易评估作价的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值
标的资产 1,232,324.91 41,806.42 418,825.81
交易金额 437,236.29 - 437,236.29
孰高值 1,232,324.91 - 437,236.29
上市公司 2017 年末/度 2,299,802.65 1,059,285.84 885,482.70
标的资产(或交易金额)/上市公司 53.58% 3.95% 49.38%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 50% 50%
50%且金
额>5,000 万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是 否 否
注: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值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营业收入为上一个会计年
度(即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均为上一个会计
年度(即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和《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调整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根据
现代投资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长韶娄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5 月
财务数据以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的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值
标的资产 1,154,003.81 55,686.96 409,502.48
交易金额 432,237.99 - 432,237.99
孰高值 1,154,003.81 - 432,237.9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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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2018 年末/度 2,470,712.52 1,186,099.46 930,120.32
标的资产(或交易金额)/上市公司 46.71% 4.69% 46.47%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 50% 50%
50%且金
额>5,000 万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否 否 否
注: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值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营业收入为上一个会计年
度(即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均为上一个会计
年度(即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和《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综上所述,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
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
业,不构成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4 条规定:
“上市公司与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法人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
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除外。”
本次交易对方湘轨控股为湖南省国资委直属企业,主要负责湖南省内国家铁
路、磁浮快线、城际铁路以及其他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业务;现代投资为湖南省
国资委下属从事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业务的企业湖南高速控制的上市公司。同
时,湘轨控股与现代投资不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叉,各自经营管理
完全独立。根据上述法规,湘轨控股与现代投资不属于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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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15 年 12 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
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 20 家企业分别移交管理、委托监管或依法退出的通知》(湘
政办函[2015]183 号),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高速持有的 27.19%的股权)移交湖南省国资委管理,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厅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5
年)的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净额
标的资产 1,154,003.81 55,686.96 -9,489.23 409,502.48
交易金额 432,237.99 - - 432,237.99
孰高值 1,154,003.81 - - 432,237.99
上市公司 2015 年末/度 1,154,003.81 55,686.96 -9,489.23 409,502.48
标的资产(或交易金额)
/上市公司 61.72% 8.55% -16.37% 61.19%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组上市标准 100% 100% 100% 100%
是否达到重组上市标准 否 否 否 否
注: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值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上一
个会计年度(即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高值;上市公司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以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5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
此外,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后首次向湖南省国资委收购资产,本
次交易拟发行股份 37,900 万股,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51,782.83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
占比 24.97%,未达到 10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八、交易对方出具的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与湘轨控股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湘轨控股对长韶娄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55
2019-2023 年的业绩承诺为相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6,066.1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
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根据相关协议,长韶娄公司将在 2019 年取得岳麓区辅道工程投资回报款,
考虑此项非经常性损益后,标的资产 2018-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预测净
利润分别为-4,661.29 万元、-1,568.94 万元、3,178.07 万元、6,293.10 万元、9,619.75
万元、13,073.09 万元、16,807.86 万元、31,656.42 万元。
具体补偿方式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六、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摘要
56
(此页无正文,系《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摘要》之签章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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