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个大雪团
告日期:2018-08-01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的任何承诺函。针对本次诉讼对外担保,董事会目前正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应急处置措施,聘请律师就本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和处置;上述承诺函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董事会将于核实证后,向法院提出该承诺函为无效法律件,并保留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nfo.com),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办公室收到诉讼通知的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000752)、股吧】”)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7月30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及涉及诉讼的(2018)京民初60号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件。根据相关件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信托”、“告”)向北京星恒动影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动影”)及本公司等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诉讼金额为368,455,808.77元,案号为(2018)京民初60号(以下简称“60号案件”)。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告: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被告一:北京星恒动影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工运学院南侧路西108号; 被告二: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色拉路36号; 被告三: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住所:西藏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 被告四: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其他被告:被告五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六某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七某自然人1、被告八某自然人2、被告九某有限公司、被告十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告诉状主要内容 2016年11月29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星恒动影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编号:2016-XT-HY[2257]-DY-DKHT),约定:国投泰康信托以其设立的“国投泰康信托鸿雁2257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向星恒动影公司发放贷款,贷款专项用于星恒动影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总金额2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90天。上述合同签署后,国投泰康信托一次性向星恒动影发放了25,000万元贷款。2017年3月6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星恒动影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编号:2016-XT-HY[2257]-DY-DKHT-BCXY),将贷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6月4日。2016年11月29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星恒动影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编号:2016-XT-HY[2257]-DY-ZYHT),约定星恒动影以其持有的广东【群兴玩具(00257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20,000,000股流通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票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他收益)向国投泰康信托提供质押担保。2016年11月29日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徽新能源”)分别与国投泰康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分别承诺对星恒动影《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6月27日西藏发展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星恒动影《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股票质押合同》第11条约定的质押物补足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2017年6月4日贷款期届满,星恒动影未能向告支付全部贷款本息。2017年9月4日,星恒动影处置500万股群兴玩具质押股票偿还了部分违约金和利息。但时至今日,星恒动影及相关责任人仍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和违约金,告国投泰康信托多次向被告星恒动影主张权利未果。 鉴于星恒动影的上述严重违约行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 [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分享:
请输入验证信息:
你的加群请求已发送,请等候群主/管理员验证。
数据来自赢家江恩软件>>
虚位以待
暂无
1人关注了该股票
长期未登录发言
吧主违规操作
色情、反动
其他
*投诉理由
答:*ST西发的概念股是:酿酒、ST板块详情>>
答:生产、销售啤酒、饮料;饲料,养详情>>
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详情>>
答: 一是国内啤酒行业在历经短暂调详情>>
答:以公司总股本26375.8491万股为基详情>>
目前CPO概念在涨幅排行榜排名第二 新易盛、铭普光磁涨幅居前
目前覆铜板概念涨幅3.79%,胜宏科技、华正新材等股领涨
通用航空概念走势活跃大幅上涨4.18%,新晨科技、宗申动力等多股涨停
周二IPV6概念早盘低开收出上下影中阳线
滚个大雪团
西藏发展: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PDF
告日期:2018-08-01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的任何承诺函。针对本次诉讼对外担保,董事会目前正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应急处置措施,聘请律师就本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和处置;上述承诺函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董事会将于核实证后,向法院提出该承诺函为无效法律件,并保留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nfo.com),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办公室收到诉讼通知的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000752)、股吧】”)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7月30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及涉及诉讼的(2018)京民初60号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件。根据相关件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信托”、“告”)向北京星恒动影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动影”)及本公司等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诉讼金额为368,455,808.77元,案号为(2018)京民初60号(以下简称“60号案件”)。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告: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被告一:北京星恒动影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工运学院南侧路西108号;
被告二: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色拉路36号;
被告三: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住所:西藏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
被告四: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其他被告:被告五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六某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七某自然人1、被告八某自然人2、被告九某有限公司、被告十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告诉状主要内容
2016年11月29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星恒动影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编号:2016-XT-HY[2257]-DY-DKHT),约定:国投泰康信托以其设立的“国投泰康信托鸿雁2257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向星恒动影公司发放贷款,贷款专项用于星恒动影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总金额2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90天。上述合同签署后,国投泰康信托一次性向星恒动影发放了25,000万元贷款。2017年3月6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星恒动影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编号:2016-XT-HY[2257]-DY-DKHT-BCXY),将贷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6月4日。2016年11月29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星恒动影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编号:2016-XT-HY[2257]-DY-ZYHT),约定星恒动影以其持有的广东【群兴玩具(00257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20,000,000股流通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票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他收益)向国投泰康信托提供质押担保。2016年11月29日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徽新能源”)分别与国投泰康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分别承诺对星恒动影《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6月27日西藏发展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星恒动影《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股票质押合同》第11条约定的质押物补足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2017年6月4日贷款期届满,星恒动影未能向告支付全部贷款本息。2017年9月4日,星恒动影处置500万股群兴玩具质押股票偿还了部分违约金和利息。但时至今日,星恒动影及相关责任人仍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和违约金,告国投泰康信托多次向被告星恒动影主张权利未果。
鉴于星恒动影的上述严重违约行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 [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分享:
相关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