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丨ST南风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100万元-9100万元,同比增长1738.86%-1965.88%。基本每股收益约0.1476元-0.1658元。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毛利率下降。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抓好生产经营,确保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贡献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完成了元明粉分公司资产出售,预计实现资产处置收益约1.05亿元。
12月16日丨ST南风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32号)(“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将相关说明材料于2019年12月16日前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因公司与交易对方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协商相关事项,故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回复。为更好地、准确地完成回复工作,公司申请延期至2019年12月24日前回复。
12月6日丨ST南风公布,为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所属元明粉分公司资产及负债出售给控股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焦盐化”)。出售价格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8022.83万元。
由于山焦盐化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分公司经营范围:元明粉、水硝、原盐、硫酸镁、氯化镁的生产、销售。
标的资产已于2019年10月停产,停产后的标的资产成为了闲置资产,公司需要承担标的资产各种费用约6000万元/年,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标的资产出售给山焦盐化后,山焦盐化可以对接运城市政府关于盐湖的规划,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盘活这部分闲置资产。此次交易是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可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资产处置收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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