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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PDF

  • 作者:雨田一二三
  • 2018-09-11 22:54:26
  • 分享:

告日期:2018-09-12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000667)股吧】 股票代码:000667告编号:2018-6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市泰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宇商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之(2018)鄂01民初2959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书,知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7日开庭审理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城建”)起诉泰宇商贸的合同纠纷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1)告: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大厦)22层1室

法定代表人:彭况

(2)被告:武汉市泰宇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汤国强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告违约金6,000万元;

3、本案诉讼缘由

告在起诉状中称:2013年1月8日,、被告签订《农利村项目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将其通过挂牌出让竞得的P(2008)068号宗地中的四、五号项目地块转让给告,并办理了交易鉴证手续,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2,447.4436万元。协议签订后,告将约定的3,000万保证金存入共管帐户并为履行合同进行了约定地块的勘察、设计、报批、前期综合推介等工作,实际支出勘察、设计等费用共计4,186,630元。但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项目五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至告或告指定公司名下并办理交接且严重逾期。

2014年6月8日,、被告再次就农利村项目四、五号地块的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协议继续履行,同时双方一致同意将协议中告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武汉华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发”),并约定:若《权利义务转让协议》被除告以外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者造成根本性违约,则被告按协议约定向告支付违约金。同日,告、被告、武汉华发三方签订了《协利义务转让协议》,告将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武汉华发,约定武汉华发在被告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其名下后由武汉华发支付告前期投入的各项费用。

2018年4月4日,武汉华发回函告知告,因被告未履行三方签订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中的任何义务,被告已事实上解除《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并要求告按照《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告认为:鉴于被告前期已经根本违约事实以及当前被告已自行开发农利村项目五号地块的实际情况,《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已无法履行,被告应按照《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及2014年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向告支付违约金。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已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开庭审理。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司、北京市水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司控股股东美好集团已承

科学研究所起诉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诺在判决书生效后,将承担 2016年6月25日、7巨潮资讯网,公告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14,839.2 否 (2015)二中民初字第01620号判决书确定的应由美好集 未判决 月13日、12月2日编号:2016-67、

美好集团的房地产 民事判决,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团和公司承担的全部诉讼 2016-71、2016-128

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重审 费用。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

案 期后利润不会造成损失。

2016年11月,公司向武汉市中

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被告

司全资子公司武 兴岭置业公司1……
[] [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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